名称 | 关于发放2021年12月光伏扶贫电站补贴垫付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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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fgj/2022-00084 | 发布日期 | 2022-11-17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发改局 |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有序推进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7]8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光伏扶贫项目服务的通知》(黄发改能源[2018]75号)文件要求,对光伏扶贫收益提出明确要求,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发电收益及时足额到位。按照电费“一月一结算”,补贴“一季一结算”原则,由电力公司及时将上网电量按月进行结算,建立国家补贴资金垫付机制,在国家、省补贴资金到位前,依据发改、乡村振兴、供电等部门核算的数据,由各县(市)、区财政先行垫付。国家、省补贴到位后,县(市)、区电力公司及时将垫付资金归还。
我县光伏扶贫项目2016年实施,共建设光伏扶贫电站204个;2019年底,“两镇一区”划转3个村3个光伏扶贫项目,目前,207个并网发电光伏扶贫项目均已录入国务院扶贫办“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内,并且均已通过国家审核分批次纳入国家财政部补贴目录清单中。
按照县供电公司和金海管理区扶贫办提供的发电量以及县扶贫办审核,国家公布补贴目录中的207个项目,2021年12月1日至31日发电量194.46万度,上网电量194.46万度,需垫付补贴资金120.56万元(国家补贴81.67万元;省级补贴19.446万元;县级补贴19.446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13日-1月2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7322427。 地址:阳新县发改局办公室。
特此公示。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新县乡村振兴局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阳新县供电公司
2022年1月21日
附表:阳新县2021年12月1日—31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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