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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成立阳新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103088 发布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县司法局

关于成立阳新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镇场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

贯彻落实《中共阳新县委阳新县人民政府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阳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纵深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阳新县“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团成员由我县熟悉党内法规或具有较丰富法律知识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知名律师组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宣讲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等;

(三)党内法规。

二、人员调整

讲师团成员(详见附件1)任期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1231日止,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或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推荐单位应当及时向县普法办提出退出申请,并推荐一名专业讲师进行替换,县普法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工作职责

(一)为全县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帮助开展法治培训;

(二)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普法公益活动;

(三)积极参与新闻传媒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向广大群众以案释法、传播法律知识;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参与普法教材、宣传资料的编写活动;

(六)完成县普法办委托的其它事项。

、工作要求

(一)讲师团成员在每次授课前要认真备课,确保授课质量。授课后,要将授课内容、时间、地点、授课单位、人数等相关情况(详见附件2)及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交至县普法办备案。

(二)县普法办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讲、宣传活动。普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普法讲师团成员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各镇场区、县直各部门需要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可与县普法办联系,也可直接与他们本人联系,并报县普法办备案。

(四)县普法办将对工作负责、实绩突出的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全国、省、市、县“八五”普法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人选。

县普法办地址:县司法局405室   联系电话:7354246

QQ1628106284           联系人:王水泉


中共阳新县委宣传部

阳新县司法局

阳新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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