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黄石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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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53186 | 发布日期 | 2026-07-07 | 发布机构 | 黄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所属机构 | ||
根据《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公布2026年黄石市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黄政发〔2026〕9号)规定,现对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从2026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黄石城区、大冶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1252.5元/月,阳新县为1155元/月;农村居民:黄石城区、大冶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1072.5元/月,阳新县为885元/月。即按照申请人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述标准认定。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系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按照申请人月收入不超过上述标准认定。
黄石市司法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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