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的相关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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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jyj/2018-01461 | 发布日期 | 2018-07-03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科技、教育 | 所属机构 | 县教育局 |
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偿对象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次年就业视为非应届毕业生就业)。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时间及材料
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5日(双休除外)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见附件);
2.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复印件;(没有合同的需要在职在编服务期3年的工作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就业时学历证书复印件;
5.缴纳学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阳新工商银行);
7.就业单位的工资证明。
首次申请需要提交1-7项材料,第二次申请可不提交2-7项材料。
所有材料准备好后上交到阳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三、联系方式
QQ群:697706769
联系电话:0714-7597719   资助中心
阳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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