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4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4〕9号文件要求,开展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工作。阳新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蔬菜产业救灾资金40万元,用于支持本轮洪涝灾害受灾的蔬菜主体恢复生产,对本轮洪涝灾害受灾的蔬菜主体,按照经济损失总额30%的标准,给予受灾主体一次性补助。经村、乡镇农业中心、乡镇政府、县蔬菜中心、县农业农村局逐级申报与核实等流程,拟对38家受灾的蔬菜主体及大户发放救灾补助,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祥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714—7331359(刘)。
附件:阳新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项目蔬菜产业救灾资金发放表
阳新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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