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2026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08-20 16:33 来源: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

今年以来,我县持续推进 “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现将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市场 “导游乱象、强制消费” 典型案例(2026 年第一批)公布如下:

案例一: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6年6月13日,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枫林地心大峡谷景区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袁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擅自为入园游客提供导游讲解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查,当事人袁某无合法有效的导游执业资质,私自承接导游业务并获取相应报酬,属于无证从事导游执业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袁海莲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个人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

2026年3月,贺某在未取得导游证的情况下,在网湖天鹅岛景区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4月1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贺某处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3月,陈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接待游客参加“阳新到北京6日游”活动,并收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026年7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对陈某处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0714-7353608进行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