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74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8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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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933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机构 | 黄石日报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所属机构 | 阳新政府网 |
8年讨薪未果 法律监督维权
74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8万余元
历时8年,农民工闵某终于讨回了工资10270.5元。他核对了账户信息和数额,确认无误后,在收据上签字。5月29日,在阳新县法院法官和律师的见证下,74名农民工终于追回工资38万余元。
5月初,阳新县检察院依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对闵某、蔡某、喻某等74人与阳新某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经调查查明,闵某、蔡某、喻某等237人均是阳新县城周边农民,自2007年起先后在该企业打工。后来,该企业因市场经济危机影响和环保问题,自2012年7月4日歇业至今。2015年8月,该企业与多名农民工达成《连永锰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安置协议书》,但未能依约支付。
2016年7月,237名农民工向阳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年7月29日作出仲裁调解书。裁定该企业与闵某、蔡某、喻某等237人解除劳动关系并需支付23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28万余元。但直至付款期限届满,该公司仍迟迟未见支付。2017年底,237名农民工向阳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检察官详细了解该案来龙去脉后发现,这237名农民工大部分年龄在50到60多岁之间,平时只能依靠打零工支撑家庭开支,生活较困难,同时,该案企业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调查到这里,似乎陷入僵局。针对现状,承办检察官及时开拓思路,从多角度、多渠道展开调查,终于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原来,该公司厂房所在土地租期尚未到期,目前正在对外出租,每年大约有十几万元的租金收益,按照土地到期前的租金收益,可以足额还清128万余元欠薪。
了解到这一线索后,检察官立即与法官分享信息,并与该公司一名远在外省的股东何某取得联系,与法官一起共同做何某的思想工作,劝其付清农民工工资。经多次劝说,最终何某同意将该企业每年的土地租金收益,在扣除公司歇业期间基本人工费后,剩余租金全部用于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经律师与农民工代表协商,128万余元欠薪陆续到账,以先后顺序分批次发放到237名农民工,5月29日,已发放74名农民工38万余元。(石勇 通讯员 柯丽丽 张文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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