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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医疗保障局通报10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9-06 08:55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阳新县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和“三假”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将近期死亡人员比对和日常监管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

经查,阳新县龙港镇卫生院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有门诊统筹违规刷卡补偿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4元。根据《阳新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对阳新县龙港镇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追回涉及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违规金额24.00元,处以违规金额2倍违约金计48.00 元。

案例二:

经查,阳新县龙港镇门楼村卫生室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有门诊统筹违规刷卡补偿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3.08元。根据《阳新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对阳新县龙港镇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追回涉及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违规金额23.08元,处以违规金额2倍违约金计46.16元。

案例三:

经查,白沙通和堂大药房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有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违规刷卡补偿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00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白沙通和堂大药房作出如下处理:追回涉及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300.00元,处以违规金额2倍违约金计600.00元。

案例四:

经查,兴国正气堂大药房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有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违规刷卡补偿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0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兴国正气堂大药房作出如下处理:追回涉及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140.00元,处以违规金额2倍违约金计280.00元。

案例五:

经查,黄石好健康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有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违规刷卡补偿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10.74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黄石好健康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追回涉及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310.74元,处以违规金额2倍违约金计621.48元。

案例六:

经查,湖北吴都惠美家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有职工个人帐户、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违规刷卡补偿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60.56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湖北吴都惠美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追回涉及职工医保个人帐户违规金额182.40元、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378.16元,计560.56 元;处以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2倍违约金计756.32元。

案例七:

经查,阳新县人民医院存在参保人员死亡后有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违规刷卡补偿行为,涉及医保基金86.13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阳新县人民医院作出如下处理:追回涉及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违规金额86.13元,处以违规金额2倍违约金计172.26元。

案例八:

经查,阳新县国泰医院存在挂床住院违约行为,涉及违约金额3182.50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阳新县国泰医院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对违约问题立即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追回违规医疗保障基金计3182.50元,处以违约金额1倍违约金计3182.50元。

案例九:

经查,阳新县城南医院存在挂床住院违约行为,涉及违约金额1645.93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阳新县城南医院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对违约问题立即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追回违规医疗保障基金计1645.93元,处以违规金额1倍违约金计1645.93元。

案例十:

经查,阳新县仁爱医院存在挂床住院违约行为,涉及违约金额538.00元。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2年版)》相关规定,对阳新县仁爱医院作出如下处理:责令对违约问题立即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追回违规医疗保障基金计538.00元,处以违规金额1倍违约金计538.00元。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提醒

各定点医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及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严禁为参保死亡人员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违规享受医保待遇,违规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症、门诊统筹报销医保基金等行为。同时,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不出租、不出借,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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