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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阳新县万兴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7 09:09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通知》(黄人社发〔2016〕21号)文件精神,由各零售药店自主申报,经专家组场评审评估,阳新县万兴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要求,拟将纳入阳新县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间以媒体实际公示为准)。如有异议可实名或署名向阳新县医疗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0714-7320192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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