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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我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10:43 来源: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机关各股室、医保服务中心、医保基金核查中心、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措施的通知》(黄医保发〔2023〕11号)文件精神,我县H42022200511现代城诊所、H42022200461阳新长兴堂诊所、H42022200235京城诊所、H4202220045国栋诊所、H42022200451仁缘堂诊所、H42022200455莲虹园诊等6家医疗机构不符合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的要求。现决定解除上述6家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服务,从2023年6月1日开始执行。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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