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湖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版)》规定,因自主申请,阳新县医保服务中心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决定自2026年8月31日起,解除湖北晴安德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编号 | 名称 | 地址 |
1 | P42022201121 | 湖北晴安德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白杨村卢组锦程佳园小区一楼门面1号楼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