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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社登〔2021〕6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mzj/2021-00049 发布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所属机构 县民政局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社登〔2021〕6号)

刘少兰、费丽君、汪孟娜、胡芳、柏晓晖等发起人:

你们于2021年8月30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阳新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阳新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阳新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阳新县民政局

二0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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