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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 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民登〔2023〕11号)
索引号 000014349/2023-72039 发布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 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民登〔2023〕11号)

王能发、李爱芹等发起人:

你们于2023年8月16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阳新县彩虹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阳新县彩虹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阳新县彩虹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阳新县民政局

二0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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