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社登〔2024〕9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1142 | 发布日期 | 2024-11-19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民政局 |
湖北晟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阳新宏维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美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分公司、阳新县城发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于2024年10月30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阳新县物业服务和管理协会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阳新县物业服务和管理协会。
阳新县物业服务和管理协会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