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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社登〔2024〕10号)
索引号 000014349/2024-73975 发布日期 2024-11-29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社登〔2024〕10号)

张敏、侯安民、朱世明、陈绪辉、孙林

你们于2024年11月26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阳新县警察协会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阳新县警察协会。

阳新县警察协会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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