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成立登记 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民登〔2024〕01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9570 | 发布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民政局 |
甘玉霞、刘复华、甘玉枝等发起人:
你们于2024年12月20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阳新县未成年人阳光成长中心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阳新县未成年人阳光成长中心。
阳新县未成年人阳光成长中心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抄送:阳新县教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