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决定书(阳民民变〔2026〕8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42625 | 发布日期 | 2026-07-27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阳新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我局于2026年7月27日收到你单位提出关于业务范围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阳新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由(一)为各类有需要的社会弱势群体精神文明建设及各项基层服务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二)为本土社工人才、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工作理论培训和方法交流的平台;(三)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基层治理、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统计调查与分析、社会养老、青少年成长、妇女儿童服务、社会救助、康复助残、心理咨询、慈善公益、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各类社会工作评估等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四)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开展与传播公益文明有关的活动,助推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变更为(一)为各类有需要的社会弱势群体精神文明建设及各项基层服务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二)开展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志愿者等基层服务人才的专业培训、行业交流、案例督导与能力建设服务。(三)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基层治理、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统计调查与分析;开展社会养老、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关爱、社会救助、助残康复等民生社工服务。(四)策划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文明传播、扶弱济困主题活动,助推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
阳新县民政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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