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阳新县工商局木港工商所执法人员仅用30分钟,成功处置一起销售“白条肉”消费投诉,现场处置“白条肉”160余公斤,得到消费者和农民的好评。
9日上午10点,该所接到消费投诉,反映有人在木港村以低价销售未经检疫站检疫的“白条肉”,怀疑是“病猪”私自屠宰的“白条肉”。已经购买到“白条肉”的消费者,要求退货,销售者认为消费者没有正当理由不予退货,现场已经发生了肢体冲突,可能演变成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治安案件。
接到投诉以后,该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长王胜华迅速带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副所长石勇马上到木港派出所、食品所通报情况寻求支持。该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以后,迅速控制局面,对柯某销售“白条肉”行为进行了调查了解,对已经销售的“白条肉”回收登记,现场局势得到控制。
在随后赶来的食品所、检疫站执法人员的配合下,责令柯某退还销售了“白条肉”款380元,并对未销售的“白条肉”进行了扣留。
经检疫站执法人员现场检疫,柯某销售的“白条肉”系自家养殖的生猪,并非“病猪”。在该所执法人员的协调下,食品所按照市场价对柯某销售的“白条肉”进行了现场收购。柯某对该所的处置非常满意,并朴实地说:我以为工商所来了以后,会把我的猪肉没收、罚款的,没想到工商所不但对消费者负责,而且对农民也是这等的关怀,我以后再也不卖“白条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