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阳新县排市镇学柏副食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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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2-71324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测文件,我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阳新县辖区内食品进行抽样检查。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阳新排市镇学柏副食店销售的缸豆、黄骨鱼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NCP22420222486934558”,“NCP22420222486934563”,经检验,甲氨基阿维素苯甲酸盐等10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及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8日阳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阳新排市镇学柏副食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黄骨鱼”4KG,货值136元,销售完毕。“缸豆”3.5KG,货值9元,阳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督促当事人告知上游经销商。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阳新排市镇学柏副食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23元的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当事人进货未查验相关检验报告。
整改情况:进货渠道严格把关,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批次蔬菜检测报告。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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