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枫林镇半闲居会所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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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2-92449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枫林镇半闲居会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4CARFQ1P,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1日,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受托对当事人使用的餐具:盘子(自行消毒)(被抽样单位:阳新县枫林镇半闲居会所;生产日期:2022年7月11日(消毒时间))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编号:NO:[2022]SP-0888,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已停止该批餐具的使用,重新进行清洗和消毒好后及时放置进保洁柜中,并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2022年10月28日对当事人作出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消毒柜工作时的温度达不到125℃的消毒要求。
整改情况:
(一)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整改。
(二)已停止本店旧消毒柜的使用,并重新购买合格的消毒柜,所有餐具进行清洗和规范消毒好后再投入使用。
(三)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学习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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