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五马坊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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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5-00029 | 发布日期 | 2025-06-11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五马坊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已经核查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受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阳新县五马坊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洋姜”“干笋子”进行食品抽样检查,2025年3月18日,《检验报告》(NO:CCIC12502696)显示你公司销售的“洋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及“干笋子”《检验报告》(NO:CCIC12502697)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3月24日阳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阳新县生活家生鲜超市人民礼堂店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洋姜”“干笋子”各20斤,货值680元,销售40斤。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阳新县生活家生鲜超市人民礼堂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80元,罚款932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进货时没有索要供货商提供的产品的检验报告;2、没有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企业整改情况:1、进货时向供应商索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截止目前,该企业仍在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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