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枫林镇初级中学使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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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5-00043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我局对编号NOCCIC125010065的检验报告使用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标准限量的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5月21日我局收到委托检测机构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的关于阳新县枫林镇初级中学使用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此不合格检验报告及抽验结果告知书送达了当事人。2025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我局说明了该批次干辣椒的进货来源及使用情况的事实。2025年7月2日, 我局依法对阳新县枫林镇初级证中学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使用的干辣椒是于2025年5月4日从阳新县枫林镇海林轩副食店购进,采购了25kg,价格44元/1kg,作为作料使用了4.05kg,抽检人员以38元/1kg的价格购买了1.3kg,还剩下19.65kg,违法所得49.4元。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干辣椒的合格检测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干辣椒19.65kg并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该学校没有仪器检测,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经营户整改情况:1、停止使用干辣椒2、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截至目前,该经营主体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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