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悦来悦好超市(何育林)涉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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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6-00022 | 发布日期 | 2026-07-1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我局对编号No:CCIC12603625检验报告不合格“米粑”(米粉制品)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3月19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米粑”(米粉制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2026年4月24日经县局批准立案,并指派罗祖鸿(执法证号:17020230221)、陈兵(执法证号:17020230244)对该案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是经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在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乐东八三路11号经营食品的市场主体。2026年3月19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米粑”(米粉制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4月21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CCIC12603625),检验结果显示:米粑(米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2026年4月22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CIC12603625)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检。当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店内“米粑”(米粉制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警告并处罚款19900元,合计罚没款20000元。
三、阳新县悦来悦好超市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不合格食品原因进行了排查,“米粑”(米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对国家要求的标准意识不够的原因造成的。此外,该超市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学习,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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