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天牛卢家湾超市店销售不合格肉制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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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6-00024 | 发布日期 | 2026-07-1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我局对编号(NO:CCIC12604123)的检验报告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7日,本局依法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精品腊鸭开边腿(腌腊肉制品)”进行抽样检测,抽样编号:XBJ26420222484332863,样品抽样数量为2.154kg。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编号:NO:CCIC12604123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表明当事人所销售的“精品腊鸭开边腿(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2.7大于标准指标1.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4月2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2026年4月28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当事人召回上述批次食品,截止至2026年6月10日,召回数量为零。经调查,由于上述“精品腊鸭开边腿(腌腊肉制品)”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氧化值超标可能是由于存储方式不当或储存时间过久导致,故抽检之日(2026年3月27日)之前的销售的“精品腊鸭开边腿(腌腊肉制品)无法确定其过氧化值是否超标,经综合研判,本局对2026年3月27日(含)之后销售的“精品腊鸭开边腿(腌腊肉制品)予以计算违法货值和违法所得。2026年3月27日(含)之后,当事人共销售5单,以2.5元/个的价格共计销售32个,截至送达检验结果之日前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货值金额80元,违法所得80元。
三、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阳新县天牛卢家湾超市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三条规定,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0元;3.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款1008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进货验收把关不严,未核验厂家油脂检测报告;2.卖场腊味专柜长期灯光直射,储存环境温度偏高,腊鸭油脂接触空气快速氧化;3.产品裸露摆放,未密封覆膜,加速油脂酸败,造成过氧化值超标。
整改情况:1.更换避光冷藏陈列设备,所有腊味加盖密封保鲜膜;2.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入库必检油脂指标;3.组织员工培训腊味储存管控要求,杜绝同类问题复发。截至目前,该单位仍在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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