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九洲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显示“问题项”处置情况的公告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6-00034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本局对报告编号为SP202604448F和SP202604450F的产品安全风险监检测《检验报告》显示“问题项”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15日,本局依法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阳新九洲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川至美香辣小龙虾调料”和“海复兴鱿鱼条”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测。2026年5月19日,检验结果显示川至美香辣小龙虾调料”的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项目及“海复兴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分别为“不合格项目。2026年5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
经核查,当事人所涉案食品销售的食品从正规渠道购进,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在收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和整改程序,且截至2026年7月30日未收到消费者的投诉或者不良反应。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决定不予以立案。
发生问题的原因:当事人内部品控管理存在漏洞,进货查验未严格落实,未对先关食品的高风险项目进行二次抽检;缺少供货商动态考核,未定期对生产商车间、质控体系进行实地核查。
整改情况:1、当事人在收到显示存在“问题项”的《检验报告》立即启动召回程序,通过多渠道发布《召回公告》,降低食品安全风险。2、内部紧急排查于下架管控,对显示存在“问题项”批次食品进行逐一排查,停止销售并梳理进销货情况。3、终止与相关生产商供货商的合作,并对问题进行根源排查分析。4、加强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定期考核制度。5.增设食品安全专职岗位,加强日常货架巡检,勤排查、早发现、速处理。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