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悦来悦好生活超市经营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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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6-00038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本局对编号No.CCIC12605465检验报告不合格“螺丝椒”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4月20日,本局依法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阳新县悦来悦好生活超市开展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人员现场抽取“螺丝椒”3.074kg(备样1.53kg)。2026年5月21日,本局接到湖北省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No.CCIC12605465),报告显示毒死蜱检验项目不合格,本局于2026年5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测报告》(No.CCIC12605465)和并对现场进行排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螺丝椒”,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19日以5元/Kg的价格从微信小程序“深农聚合”中“创之德”店铺(浔阳区创之德蔬菜批发行)下单上述批次“螺丝椒”(龙椒)200Kg,然后从九江市琵琶湖批发市场自提,运回超市后再以5.16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截止本局执法人员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上述批次“螺丝椒”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032元,因“螺丝椒”为时令蔬菜无固定售价,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三、阳新县悦来悦好生活超市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不合格食品原因进行了排查,“螺丝椒”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对国家要求的标准意识不够,未完全审核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的原因造成的。此外,该超市加强了《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学习,并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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