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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浮屠镇红利洋生活购物广场(浮屠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scjdglj/2026-00040 发布日期 2026-08-18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浮屠镇红利洋生活购物广场(浮屠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浮屠镇红利洋生活购物广场(浮屠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22MA4CUN546P,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8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受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样。经抽样检验,上述食品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6月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批次生姜的《检验报告》(NO.CCIC12606386)和《检测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截止检验报告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述批次生姜25千克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2026年7月17日向我局提交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8月7日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99元;3.罚款9601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未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五、整改情况:

(一)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整改。

(二)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查。

(三)学习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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