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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发到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scjdglj/2026-00043 发布日期 2026-09-08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发到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编号N0:222601193、222601196的检验报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6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腊肉”的检验报告(N0:222601193),食品“腊鸭腿”检验报告(N0:222601196),检验结论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6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NO:222601193、222601196),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限期内未提出复检,截至检验报告书送达之日现场检查未见同批次食品“腊肉”和“腊鸭腿”,未采取强制措施。2026年6月26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阳市监责改〔2026〕90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当事人召回上述批次食品,截止至2026年7月13日,召回数量为零。

经调查,当事人是于2024年1月17日经核准登记的市场主体,一直在阳新县韦源口镇新港鑫盛中心购广场一楼从事食品销售。当事人陈述,上述批次不合格的食品“腊肉”是2025年12月28日从九江市浔阳区陈老六板鸭香肠腊货商行购进的,当时共购进了1件60斤,购进价格是16元每斤,销售是25.8元每斤,食品“腊鸭腿”也是2025年12月28日从九江市浔阳区陈老六板鸭香肠腊货商行购进的,当时共购进了1件10斤,购进价格85元每件,销售价格是10.9元每斤。当事人能提供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购进时开具了清单票据,由于时间长了现在清单找不到了,也未做好记录,具体进货数量和价格无法确定,由于上述“腊肉”和“腊鸭腿”都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氧化值超标可能是由于存储方式不当或储存时间过久导致,故抽检之日(2026年5月22日)之前的销售的“腊肉”和“腊鸭腿”(腌腊肉制品)无法确定其过氧化值是否超标,经综合研判,本局对2026年5月22日(含)之后销售的“腊肉”和“腊鸭腿”(腌腊肉制品)予以计算违法货值和违法所得。2026年5月22日(含)之后,当事人共销售1单,“腊肉”以25.8元每斤的价格共计销售0.92公斤,“腊鸭腿”以10.9元每斤的价格共计销售0.81公斤,货值金额65.33元,截至送达检验结果之日前当事人除销售的,剩于的上述食品各股东自己都拿回家食用了,违法所得为65.33元。

二、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5.33元;3.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不合格原因:购进时间长,市场乏力,销售量少所造成。
经营整改措施:强化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做好进销货记录制度,避免时间长影响食品质量。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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