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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000tph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13-00363 发布日期 2013-05-16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000tph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000tph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简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000tph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梅子山;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投资:15000万元;
建设规模:二期项目拟建设一条1000tph砂石骨料生产线,年产砂石骨料480万t。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年产480万吨骨料生产线,主要包括:趸船码头、皮带廊道2200米、采购破碎机、给料机、皮带输送机、收尘器等设备。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拟建项目人工砂生产属于鼓励类,骨料生产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政策要求的。
2.规划相符性
该项目远离中心城区,周边居民不多,阳新县城镇工业、商业规划未涉及项目所在地,因此该项目选址与区域规划不冲突。
3.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各监测点位的SO2小时值,SO2、NO2PM10日均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占标率均小于100%,超标率为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最大监测值的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即本项目设置各地表水监测断面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COD和总磷和氨氮5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现状水质良好。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地下水监测点单项评价指数均较低,总体上来看,该项目地下水的各监测项目除氨氮外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由此可见,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一般。
(4)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界5个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噪声级在34.4~39.6dB(A)之间均在2类标准限值之内。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经实地调查了解,建设所在地主要为山林地、农田耕地、草地,人工植被、灌丛植被和森林植被为主,植被覆盖率较高。根据阳新县古树名木调查成果资料,结合现场踏勘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经向黄石市林业局咨询,项目所在地区不涉及生态公益林区。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正常排放时,TSP在有风、主导风向及各稳定度条件下,轴线最大落地浓度为0.0985mg/m3,贡献值较小,地面轴线浓度最大值为1.512mg/m3,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薰烟正常排放条件下,TSP的地面轴线浓度在近距离较无熏烟时高,TSP在314m处贡献值最大为0.1297mg/m3,地面轴线浓度最大值为1.544mg/m3,超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这主要是由于项目所在地TSP现状值超标所导致的。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TSP对周围的关心点影响较小。
根据上述模式及计算参数,计算得TSP、NO2、CO的卫生防护距离L分别为271m、173m和64m。项目建成投产后,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应为300m。根据项目的地理位置,距离无组织排放源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上伍村,距离500m,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外,因此,该项目区域位置设置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搬迁。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洗矿废水、趸船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洗矿废水进入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码头的趸船甲板、引桥面冲洗废水由趸船排水管道系统收集,收集的废水经船上自配的油水分离器处理,污油存放在污油桶中,定期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采用微动力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入长江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废水进入循环水补充水塘,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长江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内部噪声源的噪声经距离衰减,辐射至场界并叠加背景值后,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不会导致区域内现状声环境的明显变化,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的泥沙、趸船冲洗废水含机油的油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布、废润滑油等和员工的生活垃圾。
沉淀池的泥沙定期清理,清运至永久性排土场;码头的趸船甲板、引桥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船上自配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废污油存放在污油桶中,定期回收,该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10-08,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油布、废润滑油等都属于危废,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6)生态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做好土石方调配,产生的挖方可用于填方,废土石可用于建坝或运往排土场堆置;对施工完成的坡面作及时的护坡处理,如设挡风墙、对坡面夯实、种植树木和草皮等,以防止水土流失;排土场周边拟设排洪沟,同时采取下挡石坝措施;实行雨污分流。
营运期矿石开采过程中采取合理的矿山布局和工作计划,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法开采,并修建平台。做好矿区水土保持措施和生态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做好生态补偿工作,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对矿区进行生态复垦。由于本次仅对一期建设进行评价,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二期建设环评时提出更为详细的闭矿期生态复垦措施及方案。
运行期码头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低、范围小。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风险主要来自于排土场产生滑坡、泥石流、垮坝,炸药库、加油站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事故。
排土场严格按地质灾害防范方案及水保方案建设,采取基底处理、稳定坡脚、布置滚石区、稳定边坡等工程措施,并对拦挡坝等进行定期观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临时炸药库按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企业需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6.采取的环保措施及达标分析
《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及达标分析要点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矿山开采、矿石运输、破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时炸药产生的废气。
潜孔钻机进行钻孔时产生的粉尘,用潜孔钻机自配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其粉尘去除率可达95%以上;石灰石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用布袋除尘装置,粉尘去除率可达98%以上;爆破、二次破碎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及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用专人洒水和洒水车定期洒水的相结合的方式控制扬尘的产生量,其对无组织粉尘的去除率可达70%以上;矿山爆破采用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择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工作,妥善安排爆破时段,也可有效降低爆破的产尘量,并且有利于粉尘及炸药爆炸产生的废气的扩散。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粉尘或扬尘及其他废气的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上述方法具有操作简单、易于实施、投资省等优点。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及清污分流制。
生活废水主要来自生活盥洗用水和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废水进入循环水补充水塘,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洗砂产生的废水经排水沟汇集至沉淀池,废水经沉淀达到生产用水标准后回流至清水池,继续供生产循环水泵循环使用,沉淀池底的污泥定期清理。
码头的趸船甲板、引桥面冲洗废水由趸船排水管道系统收集,收集的废水经船上自配的油水分离器处理,污油存放在污油桶中,定期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采用微动力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入长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一些机械设备,其中包括钻孔机、空压机、装载机、破碎机、汽车运输、港区作业等噪声。
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且着重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措施。对于操作人员,可以配备一定的防护设备,如隔耳罩等。
运输车辆经过环境敏感点时应减速、禁鸣等措施,将沿途村庄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另外,通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和运输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借鉴同行业其它企业以“消声隔声减振为主,吸声为辅”的降噪成功经验,采取的消声、隔声、减振和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不会导致区域内现状声环境的明显变化,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
4)固废治理措施
根据本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排土场的有效容量能满足项目外排固废的服务期限。排土场的建设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排土场的巡查,做好洪水期防洪工作。
码头的趸船甲板、引桥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船上自配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废污油存放在污油桶中,定期回收,该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油布、废润滑油等都属于危废,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所提的固废处置措施是可行合理的。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由于矿区开采过程中,将逐渐清除山体表层植被,剥离土壤及矿体表层,采下的废土石堆放到矿区内的设计的废石场中,使其地表植物和生物群落遭到毁灭性破坏,现有的林木、灌丛、草丛均将不复存在。故在矿山采矿后必须实施生态恢复、补偿和工程措施,使本工程建设对采矿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码头的建设对鱼类通道及产卵场等影响较小。
7.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从采矿工艺、加工工艺、码头物料运输等方面的先进性分析来看,均属于国内先进水平,且资源能源利用率较高,均使用清洁能源,总来来说,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通过推行保护性开采技术、加强生态恢复工作、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等工作,还可进一步提高矿山的清洁生产水平。
(2)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拟建工程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工程分析结果,本评价不设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8.公众参与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所附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本评价于2013年3月项目所在地周边村民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被调查对象中的绝大多数对该项目的建设支持或者有保留地支持态度,无持反对意见者。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均在报告中得到体现。
三、评估结论
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000tph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阳新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该项目建设规模合理,选矿工艺较环保;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污染物排放不会显著增加区域环境负荷;项目建成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学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水土保持方案可靠,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生态保护措施,进行尾矿库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对华新骨料(阳新)有限公司二期项目1000tph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意见;
⑵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的主要环境问题的意见;
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
⑷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
⑸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⑹其他意见或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886490923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38号
  联系人:柯工
  电话:13597647806
  E-mail: rawei88@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2楼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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