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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富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13-00374 发布日期 2013-08-14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富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概况及建设的意义

富水为长江中游下段南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湖北省的崇阳、通山和江西省的修水三县交界处的幕阜山北麓,自西南向东流经湖北的通山、阳新两县、至富池口汇入长江,上源称夏铺河,与西支通山河汇合后称富水,行政区划包括通山县、阳新县大部分。
富水流域中上游没有较好的防洪体系,水库防洪能力不足,围堤防洪标准低,河道没有彻底进行整治以及汛期洪水的上下顶托,使得中上游的城镇和农村防洪问题比较严峻。富水流域中上游没有较好的防洪体系,水库防洪能力不足,围堤防洪标准低,河道没有彻底进行整治以及汛期洪水的上下顶托,使得中上游的城镇和农村防洪问题比较严峻。通山县工程区堤防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已有堤防老化失修,厦铺河整治段两岸有部分堤防,但标准低,质量差,堤顶下陷,堤身单薄,均为土堤,其余河段无防洪堤;已有河堤由于年久失修,加上采砂取石等人为破坏因素影响,造成河床下切严重,现已出现多处堤基悬露、崩塌;城区无堤河段基本无防洪能力,经常受洪灾威胁;整个城区现状防洪能力不足5年一遇。
富水水库大坝至富池口为富水下游,阳新县正处于富水流域下游。由于富水下游河道泄量有限,堤防整体防洪标准较低,整体防洪能力仅5年一遇标准,洪涝灾害依然严重,洪灾导致沿河村庄屡建屡毁,沿河农田屡种屡淹,严重影响了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制约了阳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本工程堤防系富水下游湖区围垦而形成,堤防存在的主要问题:堤防普遍存在堤顶高程不足,堤顶宽度不够,堤身单薄,内外坡坡比较陡等问题,汛期堤防漫顶现象严重,堤防堤内脚护堤地范围地势低洼,堤内地面积水浸泡,堤脚沼泽化严重;现有堤防是由历史上当地群众挑堤而形成,堤身填筑时上堤土质缺乏严格控制,局部填入不良土体和杂物;由于施工机械缺乏,填筑土体未经充分碾压或碾压不均匀,局部欠密实;大部分堤段白蚁洞及其它生物洞穴较为发育,不利于堤防汛期挡水;堤防堤内近堤脚范围内有零星渊塘分布,破坏了堤基防渗盖层的完整性,降低了堤基土体的抗渗能力;部分堤段修筑时未进行清基处理或处理不彻底,致使堤身填筑土与地基土体结合不紧密,汛期河水沿其接触面向堤内渗透。
富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由富水上游湄港河段(通山境内)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和富水下游干流(阳新境内)防洪治理近期工程两部分组成,主要工程项目包括堤防加高加固、护岸、滩面整治、堤基处理、涵闸加固或新建、涵闸血防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其中通山县境内加固堤防3.71km;护岸工程2.26km;新建排水涵闸2座;堤后盖重平台2.64km;阳新县境内堤防总长度39.47km,堤防加高加固39.47km,滩面整治长度25.399km;涵闸加固7座;泵站出水管路恢复重建10座;3座涵闸血防配套工程。本工程小赛湖堤段(FY34+763~FY36+070,约1.3 km)和下羊湖堤段(FY36+070~FY41+442,约5.3 km)、小赛湖闸(FY36+031)位于保护区缓冲区;绒湖堤(FY30+437~FY34+763,共4326 m)、绒湖隔堤(RH0+000~RH2+380,2380 m)、吴赛湖堤(FY41+442~FY42+322,880 m)、绒湖闸(FY33+646)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工程总投资为39625.67万元。
  工程实施符合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和《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与全国及地方血吸虫病防治规划是相协调的。工程实施为区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促过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

2.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生态现状

  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类型可分为湿地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和人工的城镇/村落生态系统。
  (1)陆生植物现状评价
  本评价区属于评价区自然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到北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的过渡地带,植物物种丰富,植物区系兼具南方和北方植物区系成份。项目区周边主要为农田、灌草地、河流塘堰沟渠和居民点,植被类型简单,评价区自然植被划分为4个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21个群系,其中针叶林地系统主要为侧柏林群系和马尾松林群系,阔叶林系统主要为枫香林群系和意杨林群系,灌丛群系有构树灌丛系、乌桕灌丛系、盐肤木灌丛系6种,灌草丛主要有喜旱莲子草草丛群系、一年蓬草丛群系、狗牙根群系、小白酒草草丛群系等9种。沼泽和水生植被分布在河流两侧的堤岸及洲滩上,如意杨林广泛分布在堤岸上;草本植被主要分布在河漫滩本体、洲滩及堤上,其代表群落为白茅群落、狗牙根群落等;水边未固化的滩地,人为活动较少,干扰少,植物以水生和湿生的为主;堤边和农田附近,人为干扰严重,植物以湿中生和中生为主。评价区无古树名木和陆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2)陆生动物现状评价
  评价范围内两栖动物有1目3科6种,爬行类有1目3科9种,鸟类有12目33科56种,兽类有5目6科10种。拟建工程野生沿线发现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1种,为雉鸡(Falco tinnunculus),湖北省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有共28种。其中包括两栖类6种,分别为中华大蟾蜍、沼水蛙、泽陆蛙、湖北侧褶蛙、黑斑侧褶蛙、饰纹姬蛙;爬行类2种,即乌梢蛇、黑眉锦蛇;鸟类19种,包括凤头??、白鹭、水雉、环颈雉、珠颈斑鸠、大杜鹃、四声杜鹃、戴胜、家燕、棕背伯劳、红尾伯劳、黑卷尾、丝光椋鸟、八哥、灰喜鹊、喜鹊、乌鸫、画眉、大山雀;兽类1种,为狗獾。
  (3)水生动植物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区内的水体主要富水,沿岸有坑塘沟渠,富水最终汇入长江。
  评价区河段浮游植物有藻类 5门16种;总生物量中,以天然河流性藻类为主,河流未发现极为单一的优势群落,种间差别亦不明显。从出现频率和数量分布来看,绿藻门的水绵、微孢藻、盘星藻、小球藻、微星鼓藻,硅藻门的尖针杆藻,裸藻门的裸藻,隐藻门的隐藻等,是较为主要的种类,河流均有出现,且在数量分布上亦占一定比例。蓝藻门在保护区偶有发现,但数量及分布上比例极少。
  评价区河段浮游动物有10种,评价区浮游动物优势种为湖沼砂壳虫、曲腿龟甲轮虫(KeratellaValga)、前节晶囊轮。浮游动物生物量在沿程分布上无一定规律。
  底栖动物有8种。评价区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简单,环节动物仅1种,即颤蚓,软体动物仅包括铜锈环棱螺1种,节肢动物有6种,说明评价区的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稳定性较差。
  评价水域现有鱼类4目8科27种,其中鲤形目21种,占77.78 %;鲈形目2种,占7.41%;鲇形目3种,占11.11%;合鳃目1种,占3.70%。鲤形目中鲤科鱼类19种,占70.37%,无国家和省级保护鱼类。
  (4)评价区自然生产力和生态景观现状分析
  区域主要景观结构要素有林地、灌丛和灌草丛、耕地、水域、建筑、未利用地等6种类型,结合评价范围内地表植被覆盖现状和植被立地情况,评价区总生物量26556.87t,每公顷生物量为8.70t。自然类型的农用地斑块,灌草地斑块,水域斑块和林地斑块,农用地和灌草地所占的斑块面积较大。斑块优势度中,以灌草地的最高,其次是农用地、河流水域为最低。
  评价区内现状模地为农用地,属生态系统中较稳定性元素,灌草地、林地、水域等多种景观嵌入其中,组分的异质化程度较高,评价区自然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恢复稳定性和抗阻稳定性。

2.2声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和评价结果,评价区居民点昼夜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要求,表明项目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3地表水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和评价结果,富水通山县境内所有监测点的各项指标的占标率均小于1,该段地表水水质满足Ⅲ类水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富水阳新县境内COD、BOD5以及TP存在超标现象,其中富水沿岸湖泊TP均超标,最大超标率出现在小赛湖闸内,说明富水阳新县及沿岸湖泊水质不能满足Ⅲ类水体功能区划的要求。

2.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和评价结果,评价区环境空气中SO2、NO2、TSP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工程对网湖自然保护区的影响见《富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对湖北网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其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在可以接受。

3.1生态环境

  (1)陆生生态
  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源于工程占地,工程占地将导致工程涉及区内陆生植被面积直接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的植被破坏,生物量降低;此次工程影响范围主要为堤防两侧区域、新建堤防区域及施工土料场。
  根据工程占地类型分析,导致植被损失的占地类型主要包括经济林、农田植被。在工程涉及区内未发现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木大树分布。工程永久占地将导致大堤两侧部分区域(平台)的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对植物个体的影响是不可逆的;但工程涉及范围较小,且受工程影响的陆生植被均为一般常见种,这些植被在周边地区均有广泛分布,不会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该植物种群消失。工程建设导致局部区域植被损失,在施工完成后均可进行迹地恢复,在草皮护坡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防护林工程结合施工进行此类植被恢复与迹地恢复措施的前提下,施工临时占地总体上对区域植被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当地植物物种分布发生明显变化或种群消失。
  工程建成后,因减少了堤防安全隐患而有利于提高区域增防洪安全,不会对区域生境产生其它扰动和破坏,工程运行期对区域陆生植物无明显影响。
  同时,富水干流堤防加固是在原有堤防基础上进行,工程实施前后区域生态环境变化不明显,工程评价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总体数量和密度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其物种多样性也不会受到影响。堤防阻隔堤内外小型动物交流的影响早已存在,堤防加固将使这种阻隔影响略有增强,由于堤防内外植被、地类的类型及分布没有改变,因此,基本不改变动物觅食条件和堤防内外原有区域生境及功能。堤防内外小型动物总体数量和密度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其物种多样性和生境多样性不会受到明显影响。因此,工程建设在运行期间对陆生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
  (2)水生生态
  工程主要在枯水期施工,枯水期水位降低,滩地出露,使得施工区与水域不直接接触,岸上主体施工活动对浮游生物和底栖动物总体影响很小。
  由于堤防加固工程是在原有堤防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工程建设运行时,几乎没有改变富水分流分沙状况,也没有改变富水水文情势及生态水文过程,河道中鱼类以及饵料生物的生境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工程运行对鱼类以及饵料生物的生境影响较小。
  工程实施运行后,区域的河岸及河道内生态系统将会重新构建,经过一段生态修复期将形成新的稳定的生态系统,并达到新的生态平衡。
  (3)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
  本工程实施后,土地类型将发生一定变化,林地、灌草地、耕地和滩地及建筑用地面积略有减少,相反堤防面积略有增加,土地利用格局变化较小。且项目区的林地多为人工防护林(杨、柳),生长周期短,树种单一,林分质量较差,原本对区域调节的作用不显著。工程完工后,可通过人工造林植草进行区域植被恢复。以最不利影响考虑,即在不考虑施工区绿化措施和临时占地区复垦、植被恢复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永久和临时占用陆生植被面积共计458.22hm2,而其它区域的植被不受本工程影响,仍可维持现状。因此,工程对区域自然体系异质化程度和阻抗能力影响总体较小。
  (4)水土流失
  工程占地面积537.21hm2,扰动地表面积537.21hm2,其中上游通山县工程区扰动地表面积22.59hm2,下游阳新县工程区扰动地表面积514.62hm2。本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3.3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2.92万t。其中上游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0.40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0.37万t;下游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2.89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2.55万t。其中主体工程区、土料场、弃渣临时堆放场流失量最大,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3.2水环境

  (1)对所在河段水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期对河段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土流失废水、基坑排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合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对所在河段的影响。
水土流失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过程中清基、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围堰拆除等施工活动产生,会引起岸边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大。本工程堤防、滩面整治土方开挖、填筑安排在枯水期11月~次年3月进行,雨天较少,土方工程施工引起的土料流失量较少,对施工段河流水质的影响较小,不会引起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的明显增加。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以及砼罐冲洗废水均属于高SS废水,这两股废水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河水中悬浮物过高严重影响景观,而且会破坏水生生物的栖息环境。但在采取沉淀处理措施后,悬浮物的排放量会大大减轻(SS去除率在90%以上),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与直接排放相比将大为缩小。因此,这两股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首先回用于施工、绿化和农田灌溉。
  砼块养护产生的废水,pH值一般约为8~10,其悬浮物浓度较高,一般在3000mg/L左右,本工程施工期将产生砼块养护废水约5312.5m3。经沉淀、中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首先回用于施工、绿化和农田灌溉。而且,本工程混凝土工程比较分散,单位长度生产强度不高,且混凝土养护水多数被蒸发,单位堤段产生的废水量则更少,尚不足以对施工堤段近岸水域产生显著影响。
  陆域交通工具和机械设备冲洗将产生少量含油及SS的废水,废水发生量约5m3/d。经沉淀和油水分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首先回用于施工、绿化和农田灌溉。而且本工程施工段比较分散,单位堤段的含油废水量排放不高,且施工机械汽车停放保养场均布置在堤内,含油废水不会直接排至施工堤段河流中。
项目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生活用房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按当地居民原有排放方式排放,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农用,不会影响施工区附近河流水质。
本项目通山县境内河段两岸主要是村镇为主,有较为完善的排污设施或城镇污水管网,该段工程产生的经处理后、未能及时利用的废水可排入城镇污水管网,不排入富水;本项目阳新县境内河段两岸主要以耕地、旱地、藕田为主,该段工程产生的经处理后废水可完全用于灌溉,不排入富水。
  (2)阳新县自来水厂取水口的影响
  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牧羊湖堤对岸涉及阳新县自来水厂取水口,划定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供水对象为阳新县兴国镇,施工内容包括堤坡清基、削坡、土方填筑以及滩面整治。加固工程主要在陆域进行,施工期需要采取严格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取水口附近水域以及在取水口周边设置防污屏等措施以减轻对取水口的影响,施工强度和规模均较小,且施工段位于取水口对岸,对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较小;运行期河道来水流量和整体水文情势较工程实施前变化不大,不会对取水造成严重影响。。
  (3)工程运行对水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工程是在原有堤防基础上进行加高加固,涉及闸、站均在原规模基础上改(重)建,不扩大其设计流量,工程属于改建项目。工程实施不改变原有堤防位置,基本不会改变区域现有水系格局,也不对河流现有水位和流量产生影响,对水厂水源无影响,也不会对当地地下水水位、污染等造成影响。

3.3声环境

  据预测结果显示,在不考虑任何隔声措施以及树林等衰减情况下,场界噪声值为66~73dB(A),超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70dB(A)的限值,50m范围以内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标准(70dB(A)),160m左右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夜间标准(55dB(A))。本工程涉及堤段绝大部分位于村落,并且居民居住分散,禁止夜间施工,将不会对堤防附近居民产生影响;昼间施工,会对堤防附近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3.4大气环境境影响

  施工区域地处平原,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虽然填筑和运输,穿堤建筑物拆除,水泥及土石料装卸,混凝土拌和等活动等会产生粉尘污染,但污染区域呈条带状,平均每千米施工排放的污染物量较少,因此,总体上工程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但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粉尘和废气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点,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粉尘、废气排放的不利影响。工程建成后,不产生废气,不会造成环境空气的影响。

3.5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实施后增强了区域防洪能力,为区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长期有利影响。但也存在一些不利社会影响。
(1)拆迁居民
富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通山县境内工程征地为旱地且面积很小,无需进行安置;阳新县境内永久征地602.21亩,涉及农村移民户数84户,人口326人,拆迁房屋6701.77m²,以靠后安置后靠分散为主,并给予货币补偿。影响企事业单位8家,房屋面积3962.3m²;影响等外道路6.84 km,10kV输电线0.95 km,渠道30.21 km。
  由于本工程征地移民的影响范围呈带状分布,多位于集镇或县城周边地带,非农收入占比较大。同时征地面积占所在村比重较小,生产安置仍采用调整土地实行农业安置,生产安置标准采用所在村调整土地后的人均耕地保有量,所在村调整后人均耕地0.75亩~1.84亩,工程所在农场调整后人均耕地3.74亩~6.36亩,所在渔场调整后人均耕地25.36亩。根据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后人均耕地面积与工程未实施之前相比,变化不大。总体而言,拆迁安置不会影响拆迁居民的家庭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将在恢复生产后稳步上升,不会影响拆迁居民整体生活质量。
  (2)人群健康
工程区绝大部分位于血吸虫病主要流行疫区,施工人员因接触疫水而感染血吸虫病的可能性增大。加之施工期间人员较为密集,流动人口多,疾病传播机会可能增加。施工人员易患流感、肝炎、痢疾等,冬季施工人员还易患出血热,在开工后应注意防治。在施工期间需加强预防检疫工作,防止疾病暴发流行。
工程实施后,堤防加高加固使保护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可满足非汛期富池大闸反向挡水恒定滩面水深1.00m水淹灭螺的条件,达到控制水位水淹灭螺的目的;堤防沿线穿堤建筑物的引水涵闸设置沉螺池后,可阻止钉螺向堤内输送,避免血吸虫在内垸灌排渠道、湖泊等地孳生,保护人民群众血防安全。
  (3)社会经济
本工程的实施,可保护通山县通羊镇等乡镇,阳新县荆头山农场、浮屠镇、木港镇、兴国镇、枫林镇等乡镇(农场),保护区内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可减少因洪灾带来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交通、通讯、电力供应中断;避免钉螺随疫水大范围扩散;减免洪灾带来的水质污染、疾病流行、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为保护区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3.6固体废物

  工程建设产生施工弃料、拆迁安置产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如不处理将对环境卫生、景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对施工弃料、建筑垃圾充分考虑回收利用;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委托当地环境卫生部门统一处理。

3.7环境风险

  分析表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影响城镇正常供水风险、血吸虫病流行扩散的风险。根据工程特性与环境背景,从最大可信事故危害及其发生概率分析,上述环境风险值均很小,如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其生态风险可以显著降低或避免。

4.污染物防治措施

4.1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

  (1)陆生植被保护
  施工临时道路路线、施工营地、堆料场等的选址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农田的占用,以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对于施工活动临时占用的林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将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进行恢复。同时,加强林草植被管理和监督,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从事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
  (2)陆生动物保护
  严格在征地范围内施工,避免对周围林地的占用与压踏,减少对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以免影响动物的生存或栖息环境。尽可能地保留堤防附近的浅滩和沼泽,为两栖类、湿地鸟类等动物的生长提供多样化栖息场所。在各施工区标桩划界,沿堤线每个施工区各设置4块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牌,网湖湿地保护区内可增加警示牌数量,施工期间,以公告、宣传单、板报和会议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物常识、国家保护动物知识的宣传,增强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兽类、鸟类等野生动物;施工期间发现受保护鸟类和植物后立即上报网湖湿地管理处后再施工。工程完工后,应尽快恢复地面植被,维持野生动物合适生境,保护区域内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3)水生生物保护
  施工单位应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开展施工人员的水生生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在施工江段进行捕鱼、猎捕水禽等。施工期间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管理,减少土料流失的可能性,避免对水体造成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扰动以及对鱼类通过该河段的影响,水下作业应该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和肥育季节。工程设计可考虑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枯水位以上采用混凝土植生块护坡的型式,以便于水陆交接地带水生植物的生长,以利于施工区河段鱼类的生长繁殖。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如个人卫生、粪便和生活污水),避免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减少水体污染;做好堤外河滩取土场完工后的生态恢复工作,以避免土料入河引起水体污染对水生生物生境产生不利影响。

4.2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由主体工程防治区、料场防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防治区、施工场地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5个水土流失防治区构成。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和防治责任范围,结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确定不同的防治区采用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从而形成本项目水流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在不同类型的防治措施布局中,应结合工程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将临时防护措施、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以临时防护措施为先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重点保护各防治区的表层耕植土,便于后期植被恢复或复耕;以工程措施为重点,发挥其速效性和保障作用;以植物措施为辅助,起到长期稳定的水土保持作用,同时绿化和美化项目区周边环境。

4.4水环境保护措施

砼罐冲洗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和砼块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且含量较高,根据现场场地实际情况,应在每个养护场地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石油类,应在各机修场布置沉淀隔油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弃油集中处理;填塘废水:在各填塘作业区域分别设置足够容量的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沉淀处理达标后首先考虑回用与施工和灌溉,无法利用的处理后废水排入富水。
各施工营地分别设置简易厕所和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农田施肥或绿化。
  禁止在饮用水取水口及其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排污的区域排放污染物,工程施工前应与管道设施所属单位联系与沟通,优化施工方案,通知相应自来水公司与居民提前作好储水准备,提前作好应急预案。施工期间,通过设置防污屏的措施来减缓和避免对水环境保护目标的污染影响,同时加强施工管理。

4.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混凝土拌和站尽量远离居民点布设,场地应在平整、硬化的基础上,要定期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应选择带除尘加湿设备的拌和站进行生产,对其产生的粉尘浓度应控制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标准以内;当拌和站处于工作状态时,除尘设施要同时运转,平时应加强除尘器的维护保养。土料堆积过程中,堆积边坡的角度不宜过大,弃土场应及时夯实;散装水泥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对装载建筑垃圾及砂石料的车辆应密闭或遮盖帆布,避免沿途抛洒;装卸有粉尘的材料,应撒水湿润等。施工便道尽量硬化,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等敏感区域,不能避让时车辆车速不得超过15km/h;施工区应配备洒水车,在无雨天每日对施工运输经过的环境敏感地段附近,及时清扫,同时进行洒水4~6次。

4.6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生产机械和设备,并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在夜间22:00~6:00施工;鉴于,目前施工场地布置仍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在施工场地选址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建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问题,应尽量选择在地势低洼空旷、没有居民居住的区域内,从源头消除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对于实在难以避让的,应设置移动式临时隔声屏,以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场地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7固废处理

施工方需做好土石方平衡,开挖充分利用,减少土方取弃。本工程弃土中有44.46万m3有螺土,为了避免外滩有螺土中钉螺向堤内扩散蔓延,在取土过程中严禁将富水外滩土或砂转移至堤内。在弃渣时,将含螺的表层土集中存放,由县血防部门进行集中药杀后,在外滩挖深坑将其弃于最底层,再将其余弃土覆盖在表层土之上,覆盖土层应大于1m,并压实填平。
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可进行回收再利用,碎石块、废石料、水泥块及混凝土残渣等、可以在用于工程施工的填塘固基或堤内压浸平台建设。
施工生活垃圾可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置。施工期陆域施工人员居住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平整,清场要彻底,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回填或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
岸坡开挖面临时弃土就近靠后堆放于施工作业带,并采用编织袋装土临时挡墙进行临时拦护,堆土场表面播散白三叶草籽防护,雨季采取防雨布覆盖防护,并及时用于岸坡回填,减少堆放时间等。

4.8人群健康

  堤防加固和穿堤建筑物设计应结合护坡、闸站加固等工程措施进行灭螺,对取土产生的洼地及时填平、复耕,确保无钉螺生长繁殖。堤防清基的弃土堆置应规则、平顺,表面平整,无坑洼,有螺弃土应进行灭螺处理,消灭钉螺的孳生、繁衍环境。施工承包商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向当地血防机构咨询,掌握各施工区是否存在钉螺易感地带,施工前需对施工区进行查螺,并对有螺区进行灭螺,对易感地带进行一次防护性灭螺,采用药物喷洒灭螺。对进入施工区的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血吸虫病体检,在施工期易发生血吸虫病急性感染期,每月给可能触疫水的施工人员发放预防药物,开展全面健康防护宣传,使施工人员了解血吸虫病的危害、感染途径及其预防措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感染机率。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建立施工人员健康档案,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治疗,防止传染源扩散。同时施工期间通过实施卫生防疫、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施工区卫生清理来加强施工期人群健康保护。

5.评价结论

  富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增加区域防洪能力,为区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工程实施将产生长期、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但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管理,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消失。工程的实施不会造成水文情势重大变化,对河流生境及生态影响有限,可以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减缓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工程建设在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管理,将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6.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水利局、通山县水利局
阳新县水利局联系人及电话:蒲工13597619697
通山县水利局联系人及电话:林工0715-2362695

6.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寇工
联系方式 027-87868785 E-mail:kouyongjiemai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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