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牛头山铜矿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简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牛头山铜矿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阳新县白沙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云山村;
建设性质:服务期满尾矿库隐患安全治理与环保治理;
建设投资:1337.75万元;
建设规模:78.32万立方米尾矿库综合治理,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安全治理和环保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排洪系统、尾矿库坝体加固、尾矿库滩面治理和尾矿库坝肩坝坡排水沟重新修建等。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矿山服务期满后的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除牛头山铜矿尾矿库在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保证库区下游居民的长治久安;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即鼓励类中农林类 “3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36、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故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政策要求的。
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牛头山铜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新建排洪系统、尾矿库坝体加固、尾矿库坝肩坝坡沟重新修建等和尾矿库滩面植被恢复等。隐患治理工程完工后,牛头山铜矿尾矿库将由危库变成可以抵御200年一遇洪水的安全库,可降低尾矿库垮坝隐患以及带来的环境污染,优化区域环境。因此,本隐患治理工程切实可行。
3.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1)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由于区域内人类长期活动,原始植被均已被破坏,现主要为人工植被、次生乔木、杂木、灌木、杂草等,植被分布缺乏连续性与完整性。
项目所在区域矿产资源丰富,采掘业曾经发达,局部区域植被、自然景观等生态环境受到比较严重的破坏。
总体来讲,评价区内生态环境一般。
⑵ 水环境
本尾矿库的渗滤水及周围的撇洪沟排水全部通过坝下的排污渠进入尾矿库北面200m的白沙港 白沙港再流经10多公里汇入大冶湖。由于尾矿库停用多年,目前,老尾矿库渗滤水很少,渗滤液主要是下面新尾矿库的水。
在白沙港总排放口、白沙港下游、白沙港进港口、白沙港中心、大冶湖上游、大冶湖下游个监测断面共设置了6个监测断面。
由监测数据可知,大冶湖上游、大冶湖下游总磷略有超标,最大超标倍数0.08倍。白沙港总排放口、 白沙港下游 、白沙港进港口、白沙港中心、大冶湖上游、大冶湖下游个监测断面其它监测因子pH、Pb、Zn、As、Cd、Cu、硫化物、石油类、CODcr等均达到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⑶ 地下水环境
在尾矿库上游附近居民井水、云山村井水设一个取样点。
由监测数据可知,尾矿库上游附近居民井水所监测因子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Ⅲ类标准,超标0.9倍。其它监测因子PH、Pb、Cd、As、Cu等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Ⅲ类标准。
云山村居民井水所监测因子氨氮、总硬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Ⅲ类标准,氨氮超标0.06倍、总硬度超标0.03倍。其它监测因子PH、Pb、Cd、As、Cu等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Ⅲ类标准。
⑷ 环境空气
在项目的上风向荣山村居民点、项目所在地和下风向牛尾各设一个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
由监测数据知,上风向荣山村居民点、项目所在地和下风向牛尾SO2 、NO2 、PM10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二级标准限值。
⑸ 土壤环境
阳新县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6月在牛头山铜矿尾矿库复垦土取土场布设了一个土壤监测点。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监测点尾矿库复垦土取土场监测因子Cd达不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超标倍数分别为11.4;其它所有监测因子pH、Pb、Zn、Cd、As、Cu、Ni等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⑹ 尾砂浸取毒性监测结果
阳新县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6月在牛头山铜矿新、老尾矿库分别取尾砂样进行了浸出毒性监测。
由监测结果可知新老尾砂库的尾砂浸出液中铜、锌、铅、镉、汞、砷、镍的浓度均低于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尾砂不属于危险废,尾砂可进行综合利用。
4. 环境影响分析
(1)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完工后,尾矿库滩面将覆土、绿化植草,原来的尾矿库滩面恢复植被,可减轻的水土流失面积58000m2。
(2)生态景观格局影响分析
本隐患治理工程对尾矿库进行生态植被恢复,用人工生态系统代替裸露的砂石景观,相对于现状来说,工程生态恢复措施是积极可行的,对局部景观起到了改善作用。
由于区域土壤的污染特征,生态恢复后土地的利用更为合理,植被的生长环境更为有利。新植被既恢复以往的生态环境,又有机结合了人工生态环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美化了景观但不会影响到土壤的生产力。
(3)对动、植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共治理尾矿库滩面37000m2。评价区域没有濒危和珍稀保护物种,不会引起物种灭绝。客土后被花、草等植物所取代,而使得物种更为丰富,异质化得到加强,提高了当地物种多样性从而改善生态环境。
工程不会改变当地的小气候如水、气、阳光等环境,施工过程中会对区域内动物有一定影响,将导致部分动物会暂时迁走,但对动物的栖息地影响也是暂时性的,隐患治理后不会减少当地动物物种数量,相反,物种数量将有能明显增加。
(4)水源涵养作用的影响分析
本隐患治理工程将对牛头山铜矿尾矿库滩面约37000m2进行覆土、植被恢复等生态治理。将人工生态植被取代完全裸露的砂土景观。预计本工程导致涵养水增加量为4118m3/a。
(5)水环境影响分析
治理工程完工后,从尾矿坝排水井、排渗系统中将排出渗滤水,其量随季节变化,雨季排出量较大,干旱季节排出量较小。另外,在雨季特别是暴雨季节,尾矿库中有部分溢流水从排洪系统中排出。
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完工后,尾矿库滩面将恢复植被,水土流失量减小,从尾矿库中排出的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因此,治理工程后尾矿库外排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更小。
(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隐患治理工程前,虽然牛头山铜矿尾矿库面积小,扬尘产生量不大;但尾矿库尾砂堆积由于环境风速等原因造成尾矿库滩面干尾砂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尘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的空气环境。
本工程之后,由于尾矿库滩面将覆土,并进行绿化植草,尾矿库面恢复植被后,大大减少了扬尘的产生,从而减轻了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5.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服务期满后的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除该库在安全、环保方面的隐患,为了库区下游居民的长治久安。工程通过采取新建排洪系统以及坝体改造加固等安全措施,使尾矿库安全性能提高,从而大大降低了尾矿库垮坝的风险。
6.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结论
⑴ 尾矿库隐患治理措施分析
牛头山铜矿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包括新建排洪系统和排渗系统、尾矿库坝体加固、尾矿库滩面治理和尾矿库滩面生态恢复等。隐患治理工程完工后,牛头山铜矿尾矿库将由危库变成可以抵御200年一遇洪水的安全库;尾矿库滩面尾砂流失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尾矿库干滩扬尘对大气环境、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也将消除。
⑵ 治理工程施工期环保措施分析
①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治理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在施工期。施工期主要是对地表土层、植被的破坏,易产生水土流失。因此,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重点是减轻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土地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以工程措施为主,生物措施和土地整治为辅。
在排洪系统、排渗系统建设以及尾矿库坝坡、库面覆土时,对产生的临时表土弃土,不得随意丢弃。施工完后,在堆土、弃土的地方种植树木,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时应合理利用土地,能不破坏的植被绝不破坏,暂时毁坏的,应尽快恢复。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不准乱砍滥伐,保护自然资源。
在尾矿库滩面覆土工程中将建设5000m2的取土场。工程将在取土场取土26670m3。在取土场取土时,应规范取土,采取如下水土流失防止措施: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挡渣堤,临时堆土增加覆盖塑料薄膜。取土完毕后,对取土形成的边坡进行修整、普通喷播或是改良型喷播植草防护(根据不同土质确定),坡比一般为1∶l.5;取土完工后应及时植草,植草后加强抚育管理;对地质条件较复杂的不稳定边坡,应采取包括工程措施在内的隐患治理方案。
②空气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在土地平整、开挖、取、弃土以及建筑材料装卸运输易飞散物料时,采取防风遮挡措施,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治措施;在容易起尘的道路,大型载重车辆要限时限路行驶,必要时配备洒水车定量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③水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本隐患治理工程距居民生活区不远,尽量在施工现场不设生活场所或减小施工现场生活场所规模,尽量减少施工中生活污水的产生。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外排。
④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分析
项目施工建筑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应采取适当方式处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尽量用于尾矿库滩面覆土及尾矿坝的加固。
⑤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通过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施工期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在声源附近的施工人员配备防噪声耳罩。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人员,使他们有条件轮流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时间;对于大于100dB(A)的施工机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车辆运输应避开沿途居民的休息时间,避免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7. 公众参与
本次评价通过对隐患治理工程建设地点周边受影响区域的居民、村民的调查,公众在对工程建设非常支持、认同的基础上,同时要求项目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保“三同时”,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进行项目施工,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建设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落实好本报告书中提出的“三废”治理措施,加强沟通,认真对待附近群众提出的有关要求与建议,确保本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牛头山铜矿尾矿库的隐患治理工程。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后,可以提高尾矿库的安全性能,大大降低尾矿库垮坝的风险;可以减少尾矿库扬尘,减少水土流失。区域植物资源、自然景观等将得到部分恢复;对区域大气环境、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作用。项目本身是一项环境保护工程,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很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对牛头山铜矿尾矿库综合治理项目和《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意见;
⑵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的主要环境问题的意见;
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
⑷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
⑸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⑹其他意见或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白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书记
联系电话:15871153391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38号
联系人:柯工
电话:13597647806
E-mail: rawei88@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2楼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