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为爆破、开挖、运输、破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地表开挖导致地表裸露,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暴雨时产生水土流失影响;另外,还产生少量员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通过洒水抑尘的方式降低粉尘污染;开采过程中,按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杜工
3、联系方式:13771918550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2、通讯地址:武汉市中北路岳家嘴普提金商务大厦B座1835
3、联 系 人:吴灯勇
4、联系方式:027-86617655
E-mail:30571078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⑵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
②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③预测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预测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⑤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⑥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当地环保网站进行公示,向公众发布公告,网上公示有效时间为10天。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网上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