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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14-00563 发布日期 2014-10-30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环评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目前已经基本完成《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送审版)》编制工作,即将报送阳新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⑴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和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⑵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
2014-10-28~2014-11-08。
2、联系方式
⑴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13771918550
⑵ 项目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普提金商务中心B座1835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7-86617655
传真:027-86617655 电子邮箱:305710786@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及周边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4、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
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武汉工程大学
二О一四年十月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郝矶村
生产规模:矿山建设规模为49×104万吨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矿区占地面积0.0735平方公里,矿体标高为+135m~+54m,项目采用机械化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项目主要包括1个采区和2条碎石生产线;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
⑴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组成,基本情况见下表1-1。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
表1-1 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
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露天开采系统 开采规模:49万t/a 继续开采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运输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矿山采用台阶式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破碎站 占地面积1000 m2,位于矿区北侧,包括破碎系统和筛分系统。 利用原有
辅助工程 排土场 占地面积1.0万m2,位于厂区北侧 利用原有
办公生活 包括办公室、维修车间、变压器房 利用原有
爆破器材库 不设置爆破器材库,由指定民爆物品供应站配送 利用原有
公用工程 供水 从矿山西北侧的小河沟筑坝蓄水,在+130米标高处建有20立方米水池 利用原有
供电 建有配电室,引自木港镇电网 利用原有
排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 新建化粪池
交通 矿区公路已与富池至沙村公路相通,主干线经矿山运输道路向开拓运输公路直接进入矿区范围后,与采场公路相连 利用原有
环保工程 废气 采场采用湿法凿岩,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并安排合理的爆破时间;配置一台洒水车,对采场进行定时洒水 利用原有
破碎筛分设备进行全封闭,配备1套科霖尔抑尘系统+3套科霖尔除尘器+15m排气筒对粉尘进行处理,运输皮带廊进行封闭 新建
产品堆场落料点处设置固定洒水装置,产品表面采用移动洒水装置进行洒水,给料口设置半封闭
库门,库顶设置固定洒水装置
新建
产品运输:产品装运不高于车厢、加盖帆布 利用原有
废水 矿山设化粪池,粪污水用于农灌 新建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利用原有
固废 设专门人员定期清扫,运至富池镇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利用原有
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 道路硬化、场地绿化、闭矿期恢复植被等;开采台阶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 新建
⑵生产工艺
本工程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石,经破碎、筛分后成品外卖。
3、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且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和采用的技术不是国家限制建设的矿山,符合国家产业政。
《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开发利用方向:鼓励开采铁(高磷赤铁矿除外)、锰、铜、铅、锌、金(岩金)、银(热液型)、白云岩(冶金)、脉石英(冶金、玻璃)、石灰岩(熔剂、电石)、石油、天然气、高岭土、膨润土、滑石、饰面用石材、透闪石、硅灰石、矿泉水、地热等矿产。
限制开采高磷赤铁矿、金红石、钒、钨、锑、钼、汞、砂金、银(沉积型)、锶、硒、稀土、萤石、累托石粘土、煤(含石煤)、磷、硫铁矿、岩盐、卤水、芒硝、重晶石、石膏、石墨、水泥用灰岩、绿松石、菊花石、生物灰岩及各类砂矿等矿产。
本项目不在鼓励类和限制类矿种之列,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湖北省矿产资源规划。
4、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的SO2、NO2、TSP 小时及日均浓度无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⑵水环境质量现状
长江(富池镇郝矶村)监测断面地表水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
6个监测点的昼间声级均未超标,声环境质量满足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说明项目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较好。
⑷生态环境现状
评价区内植物资源比较丰富,项目所在地区森林覆盖率80 %以上,植被类型主要以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暖温带落叶针阔林为主。
评价区内大型兽类中的虎、豹、豺、狼已基本绝迹,其它中小型兽类也很少,引起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人类经济活动加剧,长期对野生兽类的捕猎和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高造成。
该地区猛禽在野外不但见到的种类很少,而且每一种见到的频率也很低,说明种的多样性和种群都不丰富。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结果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爆破、破碎加工、输送、装卸、产品堆置等各个环节中均需洒水抑尘,但该用水基本蒸发和被矿石吸收掉,基本无废水产生。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直接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来自矿区内工人的日常生活排水。
本项目厂区设有食堂和宿舍,厕所为旱厕,厂区有65人住宿。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洗刷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43人。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生活用水量为13.56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92m3/d。生活污水产量较小,水质较简单。环评要求建设一容积不小于15m3的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板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内,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③雨水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为露天采场汇集雨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水质较好,在露天采场的封闭圈标高修筑截水沟拦截露天采场封闭圈之外汇水面积的汇水,将水导出采场,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对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⑵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项目储量报告及开发方案,本项目矿体最低开采标高为+54m,位于区内地下水潜水面标高+17m以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矿体顶、底板含水微弱,厚度较大。矿层顶、底板附近无大的地表水体,构造断裂对矿坑充水影响不大。同时,经过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居民用水为自备井水,本项目开采无涌水产生,本项目对当地取水影响不大。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爆破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级较高,属瞬时噪声源,项目周围无居民、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环境敏感目标,爆破过程中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开采期矿区四周昼间预测值在53.9-54.5dB(A)之间,矿区范围内及噪声评价范围内(矿界外200m)无居民居住,采矿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本项目在开采期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运输车辆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⑴工业固废
①剥离表土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运营期剥离的表土量为2.21万m3,矿体表土运至排土场分开保存,用于采矿后期的覆土绿化。
②废石
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剥采比0.15:1,项目后续产生废石量为2.72万m3。矿体废土石堆放在排土场后用于地方修筑临时性公路。
③危险固废
项目维修车间主要对生产设备的维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旧零部件及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每半年对设备进行维修一次,产生的废机油的量为200kg/次,可知废机油的产生量为0.4t/a。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集中收集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⑵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⑸生态环境影响
①景观影响
本项目矿区占地面积0.0735km2,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可视范围内,露采场对景观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占地影响
本项目矿山开发占用和破坏的土地数量为8.57hm2,主要用于采矿场、矿山道路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的生产和建设。占地主要为林地,面积为8.57hm2,占地面积不大,且从复垦角度上看,矿区范围内大部份可恢复原来的土地功能,复垦的难度不是很大,因此对周围土地利用总体功能的影响不大。
③对植被影响
根据矿区的生态现状调查,该矿山除建矿时期造成工程占地区植被遭到破坏外,整改后运营期没有扩大植被破坏面积,周围植被生长良好。该项目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均利用原有设施,不新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矿山退役后企业将对占地区进行土地复垦。因此,矿山评价后期的生产活动对土地与植被资源的影响较小
④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不会使评价区野生动物物种数发生变化,其种群数量也不会发生变化。同时,评价区野生动物种类较少,缺少大型野生哺乳动物,现有的野生动物多为一些常见的鸟类及昆虫,无国家保护动物,因此这种不利影响是轻微的。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类比调查,结合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质地理特征、工程特征,该项目潜在的风险事故包括:排土场灾害和炸药风险。排土场:排土场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滑坡、泥石流。参照《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0421-2007),本排土场与“矿山居住区、村镇、工业场地等”安全距离为12m。在安全距离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及重要建筑物。为防范废石堆环境风险,应完善废石堆规划设计和调整废石堆工艺、重视排土场建设质量、完善排土场的排水设施、修建护墙挡坡。
炸药风险:炸药在运输、发放、使用过程中,如操作不当或储存发生意外将会发生爆炸伤亡事故。为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在炸药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防科工委制定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 9049-2005)。
建设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将本项目环境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7、污染防治措施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碎石生产线在破碎、筛分、下料、装卸过程中采取全线密闭措施,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与现场核实,本项目破碎站两条生产线交替使用,安装一套抑尘系统科霖尔抑尘系统同时控制两条生产线,又可分别控制,两条生产线两头破共用1套科霖尔收尘系统(1用1备),风量为9475.2m3 /h,同时每条生产线二破、三破、筛分共用1套科霖尔收尘系统,风量为30000m3 /h。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于表土剥离、爆破、道路运输及自卸车装料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增湿、道路硬化、采用湿法爆破等方法进行治理。石粉采用密闭仓库,产品堆场设置喷淋装置。
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扬尘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⑵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①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板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内,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对周边水体影响无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
根据本项目储量报告及开发方案,本项目矿体最低开采标高为+54m,位于侵蚀基准面+17m和地下水水位以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矿体顶、底板含水微弱,厚度较大。矿层顶、底板附近无大的地表水体,构造断裂对矿坑充水影响不大。同时,经过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居民用水为自备地下井水,本项目开采无涌水产生,本项目对当地取水影响不大。
③采场地表雨水
废水为露天采场汇集雨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水质较好,在露天采场的封闭圈标高修筑截水沟拦截露天采场封闭圈之外汇水面积的汇水,将水导出采场,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对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⑶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爆破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级较高,属瞬时噪声源,项目周围无居民、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环境敏感目标,爆破过程中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开采期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运输车辆经村庄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⑷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⑴工业固废
①剥离表土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运营期剥离的表土量为2.21万m3,矿体表土运至排土场分开保存,用于采矿后期的覆土绿化。
②废石
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剥采比0.15:1,项目后续产生废石量为2.72万m3。矿体废土石堆放在排土场后用于地方修筑临时性公路。
③危险固废
项目维修车间主要对生产设备的维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旧零部件及废
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每半年对设备进行维修一次,产生的废机油的量为200kg/次,可知废机油的产生量为0.4t/a。采用专门的密闭容器集中收集暂存,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⑵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只要建设方及时收集,注意存放、保管和综合利用,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综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8、公众参与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与理解,为该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建设单位应重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力求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类环境问题,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以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充分发挥本项目的社会效益。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本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期间,周围广大群众未对该项目提出反对意见。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阳新县金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49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北省石灰岩矿准入条件。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采取治理措施,可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建设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只要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生态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就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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