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我局于即日起受理了阳新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关于龙港镇棚户区老街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港镇棚户区老街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阳新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阳新县龙港镇老街
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龙港镇老街(彭德怀故居处),全长800米,宽5米,总占地面积13200平方米,总投资825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现有居民426户共1490人。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主要是人员流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垃圾,所以在道路两边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14-7314147
传真:0714-7323672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东坡路4 号
邮编:435200
阳新县环境保护局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