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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鑫福胶合板制业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15-01127 发布日期 2015-04-08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网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鑫福胶合板制业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阳新县鑫福胶合板制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街浮阳路山下树村(原阳新县家具厂)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
为推进阳新县的发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阳新县鑫福胶合板制业有限公司在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街浮阳路山下树村(原阳新县家具厂)建设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33214m2,绿化面积为9964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N轻工”中的人造板制造,其中年产20万立方米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规模为年产10万平方米的建筑用胶合板生产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阳新县鑫福胶合板制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发布环评公示;环评单位通过对道路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现状以及与环境相关的因素,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进行公众意见调查,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阳新县环境保护局组织技术评审,评审后将专家意见和修改过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阳新县环境保护局通过后下发批文,建设方可实施建设。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分析,污染源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年产10万平方米建筑用胶合板项目意见。
2.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
5.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后,将再次进行报告表简本公示。
6.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表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7.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阳新县鑫福胶合板制业有限公司
②联系人:石总
③联系电话:1808631999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①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②联系地点: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
③联系人:丁工
④联系方式:18062507451
⑤E-mail:31183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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