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阳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将湖北省阳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湖北省阳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建设地点:阳新县兴国镇官桥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为5万m
3/d,其中近期2.5万m
3/d,湖北省阳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东至经十路上段,纬八路中段,兴国大道北段围成的边界;南至阳新大道西段,马蹄湖公园环湖西路,武九铁路围成的边界;西至环城西路;北至纬一路;区域规划面积6.7km
2。污水处理采用混凝沉淀+BFBR+滤布滤池工艺,出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通过管网输送至富水河排放;泥采用机械脱水工艺。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湖北特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阳新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汪余伟
联系电话:18327599537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乙字2035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476828450
电子邮箱:311831@qq.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九环路9号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1、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3、用选定的数学模型计算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气等对环境影响的影响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网上公示报告书简本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的接受程度、对利益受到影响的处理意见、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七、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