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阳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湖北省阳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工程规模建设5万m
3/d,其中一期规模为2.5万m
3/d,建设地点为阳新县兴国镇官桥村,总占地面积为4万平方米,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BFBR+滤布滤池工艺,出水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污泥脱水采用浓缩带式脱水机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1)废气:主要为臭气,在BFBR反应池及污泥等工段产生。污水处理厂的恶臭逸出量大小,受污水量、BOD负荷、污水中DO、污泥量及堆存量、污染气象特征等多种因素影响;(2)废水:主要是各处理单元的冲洗废水和厂区办公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富河,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3)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污泥和厂区的生活垃圾;(4)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脱水机、空压机等,噪声值约80~85dB(A)。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加强各处理系统管理,及时清理堆存污泥,减少恶臭气体散发量;合理设置卫生防护距离,BFBR池作为规划控制区;各恶臭污染源及污泥处理单元应尽量远离厂界围墙,使恶臭强度衰减;设置天然植物提取液除臭设施来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确保厂界恶臭浓度满足环境标准的规定。
(2)废水:为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进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没有规定限值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凡有国家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应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
(3)固体废物:栅渣、污泥暂存厂区后交由相应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噪声:在配置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后,主要高噪声设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步伐,有利改善投资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对该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现状是否满意?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2015年6月6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特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晓芳
联系电话:15272032296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671427655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1幢A4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