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姜湾半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5-01146 | 发布日期 | 2015-08-04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网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
阳新姜湾半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阳新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新建住宅小区阳新姜湾半岛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阳新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该工程相关环境影响信息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位于阳新县兴国镇白杨村姜家湾,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5312 m2,建筑占地面积7642.27m2,总建筑面积163038.23m2,计容总建筑面积150557.03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7910.95m2,商业建筑面积12646.08m2,地下室建筑面积9843.90m2。项目共建9栋主体建筑物,其中1#、2#、3#为商住楼,其余为纯住宅楼。项目建筑密度为30.2%,容积率为5.95,绿地率为35%。规划居住总户数为1116户,按每户3.5人计,居住总人数约为3906人。项目停车位13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38个,地下停车位98个,地下车库入口位于3#楼西南侧。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阳新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白杨转盘姜湾半岛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38723035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武汉市中北路岳家嘴普提金商务大厦B座1835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7-86617655
电子邮箱:30571078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网上公示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工作内容
①对拟建工程进行分析,找出主要环境问题,再对该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确定环境敏感点,了解其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调查,确定其质量现状是否对该项目的建设有影响。
③预测该项目建成后对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地下水、地表水、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的影响程度和。
④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论证分析。
⑤评价项目与环保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论给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任何与该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与该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完善环保设施和防止项目污染的建议及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提出意见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2.公示时限:2015年8月3—2014年8月14
建设单位:阳新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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