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特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原名湖北顺鑫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化工企业,成立于2007年6月。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总资产达8742万元,现年产值36000万元,出口创汇1000万元,可实现利税2000万元。公司厂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316省道旁,东距离武九铁路4公里,南距木港镇3公里,西距316省道600米,北临大邻山。厂区占地100亩,现有员工150人。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目前主要生产农药和医药中间体——乙基氯化物(O,O-二乙基硫代磷酰氯)。公司目前已形成年产22500吨乙基氯化物、2000吨甲基氯化物生产规模、配套建有5000吨/年硫磺渣综合利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坳头村
邮编:435200
联系人:费总
电话:0714-7582027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A7展示中心
邮编:430206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7-87260259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后评价工作,发布后评价公告;环评单位调研、监测、对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间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当地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提交当地环保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建设。公众可在审批前通过适当方式发表意见。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识别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工程污染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改进措施和对策;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及有关单位意见的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① 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② 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运行的态度;
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环评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