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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O-甲基异脲硫酸盐(固体)项目、N,O-二甲基-N’-硝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4590 发布日期 2017-04-12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O-甲基异脲硫酸盐(固体)项目、N,O-二甲基-N’-硝

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O-甲基异脲硫酸盐(固体)项目、N,O-二甲基-N’-硝基异脲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化学制药、农用化工、精细化工为一体的综合化工企业,是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建设在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0吨O-甲基异脲硫酸盐及200吨N,O-二甲基-N’-硝基异脲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4.4%。主要包括主体工程(O-甲基异脲硫酸盐及N,O-二甲基-N’-硝基异脲生产线)、储运工程(原材料和产品储运)、公司配套工程(供热、给排水、供电、制冷)、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和固废处理设施)及配套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等部分。本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周边居民就业,促进当地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本)中鼓励、限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之列,项目已经在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登记备案项目编码为2016022227100007,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及阳新县的产业政策。
(2)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阳新湖北阳新工业园内,根据土地使用证(阳国用(2007)第101030号),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故用地性质符合本项目建设需要。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三、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经工业园内生化污水处理站,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富驰段。长江富驰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各项指标均小于标准值,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现状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表明地下水的质量较好。
(3)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监测点TSP、PM10、SO2、NO2、氮氧化物的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的监测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规定限值。环境质量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噪声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各监测点现状昼间、夜间噪声都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园区生化污水处理站,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富驰段。因此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对纳污水体的影响程度已经体现在工艺园区处理尾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范围内。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放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地下水水文水质影响较小。
(2)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MNO中间体装置产生的硫酸雾和氮氧化物及发烟硫酸储罐挥发出的硫酸雾和发烟硝酸储罐挥发出的氮氧化物。经集气罩、尾气吸收塔处理后,处理效率达99%,生产工艺的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都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评价标准,厂区排放噪声叠加昼夜本底值后,昼夜间的噪声影响均在公司场界内。同时厂区主要设备在选型时,优先采用高效低噪产品;对无法采取隔声、消声及减振处理的场所,加强个人防护,配带耳塞、耳罩等劳保用品,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护措施,并加强作业设备的维修保养。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以及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为含甲醇的硫酸钠,产生量为62t/a,经水洗脱甲醇后回收硫酸钠,作为副产物用于公司氟硅酸钠的生产。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76 t/a,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对外随意排放,对当地环境基本无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外排量为0,故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实行清污分流,主要排放废水为氢盐废水、O-甲基-N-硝基异脲废水、N,O-二甲基-N'-硝基异脲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产生量小,污染物因子简单,主要为COD、BOD5、氨氮和SS,容易处理。O-甲基异脲硫酸盐废水送入精细化工车间用精馏塔回收或套用至硫酸二甲酯生产系统,其余废水都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
(2)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以及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为含甲醇的硫酸钠,经水洗脱甲醇后回收硫酸钠,作为副产物用于公司氟硅酸钠的生产。生活垃圾定点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对外随意排放,全部固体废弃物达到合理处置的目的,对当地环境基本无影响。
(3)生产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吸收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对于没有进入集气罩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拟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安装通风窗来减轻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生产时产生的主要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护措施,并加强作业设备的维修保养。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年产100吨O-甲基异脲硫酸盐及200吨N,O-二甲基-N’-硝基异脲生产线一条。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本)中鼓励、限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之列,项目符合国家及阳新县的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周边居民就业,促进当地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项目正常生产不可避免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好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建设,可将项目运营后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从而为环境所接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居住在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及项目周围单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如何;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上门与公众访谈。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富池镇远大医药工业园
邮编:435229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18062901129
十、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环评资质:乙级
联系人:毕亚凡
联系电话:18672759099
电子邮箱:biyafan@qq.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邮政编码:430073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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