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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富池船舶码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第二次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4606 发布日期 2017-08-08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富池船舶码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第二次

关于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富池船舶码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富池船舶码头建设项目;
生产规模:建设2个3000吨级码头泊位(1个散货泊位,1个件杂泊位),形成年吞吐量155万吨码头的生产能力;
行业类别及代码:货运港口G5532;
建设单位: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阳新县富池镇;
总投资额:总投资19038.12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98人,三班制,每班8小时,码头全年生产时间330天。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1 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废气和施工船舶废气等。
施工期场地平整、材料运输堆存等各种施工活动将给施工现场造成TSP污染影响,且风力越大污染越严重。类比长江同类 码头施工现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进行分析,通常在距污染源100m处,各总悬浮微粒值在0.12~0.79mg/m3之间。浓度影响随风速的变化而变化,总的趋势是小风、静风天气作业时,影响范围较小,大风天气作业时污染较大,但是对于500m以外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施工车辆废气和施工船舶废气以燃油为主,通过采取清洁能源,可有效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包括道路扬尘、装卸粉尘、皮带输送粉尘、运输及装卸汽车尾气、船舶废气。
经计算,道路扬尘产生量为6.37t/a,经采取洒水降尘处理后,道路扬尘降低为0.96t/a;对于散货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在各起尘点处进行洒水,保障散货湿度,降低装卸过程中的起尘量,经计算,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 6.14t/a。为减小皮带输送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皮带输送带采取封闭式运输走廊,定期喷洒水等措施治理,粉尘排放量为0.65t/a。
运输及装卸汽车尾气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全年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为SO2 0.31t/a、CO 2.62t/a、NOX 4.3t/a、CnHm 0.43t/a;装卸机械汽车尾气污染物发生量SO2为0.94t/a,CO为7.84t/a,NOx为12.90t/a,CnHm为1.28t/a。项目船舶废气按12h计,全年污染物发生量SO2 1.72t/a,CO 14.35t/a,NOX 23.59t/a,CnHm 2.36t/a。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采用清洁能源,能够有效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经预测,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为尽可能减小项目营运期间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于项目厂界加强绿化设施。
2.2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废水包括桩基施工废水、施工船舶污水、陆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工程建设不进行水下疏浚施工,水域岸坡仍能保持自然亲水状态,无水下疏浚的污染影响。打桩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造成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增加,水下打桩施工的影响范围呈椭圆形。工程引桥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部分桩基位于水下,水下桩基将采用围堰施工方式,在将围堰内水抽干后实施旱地施工,因此引桥桩基施工过程带来的污染较小,污染主要来源于循环泥浆池溢出的污水。在钻孔灌注桩桩基钻孔施工作业时,需要在岸边滩地设置泥浆池,从泥浆池中抽出泥浆水注入钻孔内,对钻孔壁进行保护,泥浆水通过泥浆泵的抽压在泥浆池和钻孔内循环回用。钻孔作业完成时,泥浆池内泥浆经自然风干后就回填至后方陆域。
施工船舶污水包括船舶舱底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需经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船舶生活污水一并由海事部门统一船收处理。陆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利用现有旱厕收集。
(2)营运期
运营期间对水环境的污染源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机修冲洗废水、码头平台冲洗废水、港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船舱油污水和船舱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8.11m3/d(年排放量2675m3/a),经收集后自行带走或接收船收集处理,不外排。机械冲洗废水、维修间冲洗废水产生量1283m3/a,废水经隔油池及气浮处理单元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水和维修间冲洗用水,不外排;码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587m3/a,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浇洒、散货防尘喷淋;平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量为2320m3/a,由雨水调节池收集,经沉淀池自然沉降后可用于厂区内绿化及道路浇洒、散货防尘喷淋。
2.3 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噪声源自装卸船只、装卸设备、装卸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项目施工期间,水下桩基采用打桩船施工,上述施工过程噪声较大,应禁止夜间施工。其他施工设备噪声峰值为80~105dB(A)。根据噪声预测,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考虑大堤自身降噪作用,噪声夜间超标影响范围最大将扩大至施工厂界外400米内的范围。
项目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堡树下,其距离施工场界最近距离为110m,所受影响较小。为尽可能施工期间噪声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本工程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装卸过程中产生的装卸船只、装卸设备及装卸车辆噪声,声源强度在69~99 dB(A)。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绿化等治理措施后,噪声厂界达标,能够做到噪声不扰民。
2.4 固体废物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发生量约为500~700t。钻泥量约9000t,全部回用于后方堆场回填。施工期生活垃圾发生量为36.5t,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2)营运期
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船舶垃圾、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残渣等。经计算,到港船舶垃圾产生量为24.75t/a,经当地还是部门指定的船舶统一接收处理。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发生量为32.34 t/a,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残渣产生量为3.5t/a,经专人清掏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5生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码头平台、引桥基础施工、护岸工程施工将造成航道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局部水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导致施工期间航道内水生生物数量的减少。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环境是局部的、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码头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不阻挡鱼类的洄游通道。施工期影响主要是码头桩基施工作业对水生生物的驱赶效应,采取施工期避开鱼类产卵季节等措施后,施工对鱼类影响不大。工程所在江段现状为航道,工程运营后,码头水工结构对水生生物的分布区域和活动空间影响不大。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工程不会对区域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
(2)营运期
码头水工结构不阻挡鱼类的洄游通道。工程所在江段现状为航道,工程运营后,码头水工结构对水生生物的分布区域和活动空间影响不大。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工程不会对区域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
码头建设对河势及行洪的影响很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由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筹建。项目选址位于阳新县富池镇长江沿岸,项目建设符合阳新县城市总体规划、黄石港总体规划要求。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可使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并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在下一步建设、运营过程中应进一步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4、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及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黄石市环保局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阳新县富池镇富池村
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13907239328;
邮箱:12390954@qq.com;
7、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赵工 电话:0311-68033128 传真:0311-83033191
邮箱:hbqz@sina.com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阳新县梓港码头有限公司
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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