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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4567 发布日期 2017-08-10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建设领域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建设领域扬尘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决定自2017年4月到2017年12月底,在全县开展建筑工地、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拌混凝土生产等方面扬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分工
成立建设领域扬尘防治专项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谢作富
副总指挥:柯昌元 刘元宋 刘 杰
成 员:贺武斌 姜孝斌 李 涛 魏贤志 易加喜 朱朝阳 严军志 黄群德 刘文娟
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扬尘治理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情况汇总与报送工作。
组 长:姜孝斌
成 员:贺武斌 魏贤志 易加喜 朱朝阳 严军志 刘文娟
(二)建筑工地检查组
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督办、整改。
责任单位:阳新县建筑市场管理站 责任人:易加喜
(三)市政工程检查组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督办、整改。
责任单位:重点工程科 责任人:黄群德
(四)园林绿化检查组
负责园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养护扬尘防治检查督办、整改。
责任单位:园林局 责任人:贺武斌
(五)预拌混凝土检查组
负责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扬尘防治检查、督办、整改。
责任单位:散装办 责任人:严军志
二、扬尘防治标准与措施
(一)建筑工地扬尘防治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备制度。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踏勘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2、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当严密。
3、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4、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裸露钧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措施。
5、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施工现场应当按熙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因场地、项目规模、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形确需现场搅拌的,应当搭建封闭式搅拌楼,并做好降尘防尘工作。
(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
1、施工现场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1.8米以上的封闭围挡,确保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时应当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施工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逐车登记,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工程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三)园林绿化养护及施工扬尘防治
1、实行植物修剪和绿地保洁、施肥等作业时,要做到规范作业、文啁作业,作业后的树枝、树叶、草等杂物当日及时清除,不准堆放在绿地里或者路旁,防止刮风、下雨造成污染。
2、加强管护绿地、行道树的冲洗降尘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定人、定段做好管护绿地植物、行道树的冲洗降尘工作,保证冲洗质量,做到植物叶面无积灰。
3、整治道路绿地高于路沿石的浮土。因地制宜,以道路绿地提挡升级、降土等方式,防止道路绿地浮土造成污染。
4、园林绿化施工场地应防止土壤向道路流失。绿地与道路交接边界应是封闭交接,绿地边界侧石安装接缝为密封接缝;无独立排水系统的绿地,绿地与道路交接处有隔离槽等设置;道路绿带花坛站石高于土壤表面5公分。
5、园林绿化施工场地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围挡。采用标准硬质围挡,土堆有围挡或覆盖,车行道上无散放的施工用土、弃土、工程垃圾以及颗粒状、粉末状材料。
6、道路绿带进行绿化施工时,应做到“黄土不落地”,产生的弃土、垃圾等要随时清运,不得在道路旁堆放,窨工后当日清扫,做到工完场清。
7、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不得带泥土上路并采取覆盖措施。
(四)预拌混凝土、砂浆扬尘防治
1、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存储环节管控。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采取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措施,有效控制因堆放装卸、搅拌等产生的粉尘污染,逐步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
2、新、改、扩建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场地同步实施环保配套设施建设。骨料堆场、粉料仓库、传输带和搅拌楼应当实施封闭并采取防尘措施,逐步形成企业生产工厂化、规范化、绿色化。
3、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当采取预防渗漏措施,避免在运输途中滴、撒、漏。搅拌站厂区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台和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工和行业管理要求,实施扬垒治理全覆盖,扬尘治理指挥部各副总指挥多按业务分管的原则进行分工,黄群德负责组织领导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贺武斌、黄群德负责组织领导市政、园林基础设旄施工及养护扬尘治理,严军志负责组织领导预拌混凝土扬尘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和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扬尘治理工作任务,打一场扬尘治理歼灭战、攻坚战。
(二)严格执法监督。各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应严格按本方案确定的扬尘防治标准对扬尘进行全面防治、集中整治,对扬尘防治措施未达到标准的,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开工项目未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一律停工整改,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记入不良信息“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对扬尘防治不达标的金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限制参加招标投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检查组要加强辖区内扬尘防治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跟踪、有考核、有奖惩。各检查组应按照相应的扬尘防治标准,对管辖范围内的工地或企业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各检查组每周应保证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跟踪督促责任方整改落实,并及时进行复查。各检查组要定期总结检查情况,建立台账,按时将检查情况上报综合协调组。对未落实检查责任、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扬尘治理未达标并受到市、县里通报的检查组和责任人将根据党纪政纪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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