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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木港镇田畈村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886 发布日期 2018-01-17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木港镇田畈村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阳新县康宁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阳新县木港镇田畈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预计年出栏生猪10000头。
主要建设内容: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占地100亩,新建办公楼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10000平方米,生活区宿舍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达10000头。猪场建设内容包括种公猪舍、分娩舍、保育舍、育肥舍、员工生活区、食堂、办公区以及供水、供电、沼气、沉淀池、粪污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条“农林业”的第5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及木港镇政府的相关文件,为农业设施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并且当地土地现状为荒山荒地,无现有污染源,基础设施良好,故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并与周围环境相容。
三、项目环境现状
(1)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各监测点PM10、SO2、NO2、H2S、NH3等监测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 地表水环境
项目地表水水质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项目区域内地下水环境各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说明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各个噪声及敏感点监测点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现值。
(5)土壤环境项目各土壤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当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采取洒水抑尘、合理装载和堆放建材、厂界设置围栏、保持出工地车辆清洁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扬尘量,减轻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施工机械清洗,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则施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对于施工期噪声,应在施工阶段尽可能的采取有效的减噪消声措施,同时,避免在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施工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或综合利用,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猪舍恶臭、集污池、干粪晒干大棚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
畜禽养殖场的臭气主要来自蛋白质废弃物的厌氧分解,这些废弃物包括猪粪、尿液等。而大部分臭气是粪尿厌氧分解产生的。畜禽排泄物中的有机物主要由碳水化合物和含氮有机物组成,在一定的情况下,粪便发酵和含硫蛋白分解产生氨气和硫化氢等臭味气体,这些恶臭成分可分为挥发性脂肪酸、醇类、酚类、酸类、醛类、酮类、胺类、硫醇类,以及含氮杂环化合物等9类有机化合物和氨、硫化氢两种无机物。恶臭程度与畜禽种类、饲料、畜舍结构以及清粪工艺类型等有关。此外,畜禽养殖管理不当(诸如不及时清粪、不加强通风等)也会增加恶臭的产生和散发。
通过合理设计通风降温系统(湿帘系统)和养殖房舍,及时清理猪舍,在饲料中添加防臭药物(EM微生物菌剂),加强猪场四周绿化等措施降低猪舍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定期合理、科学补充微生物菌种,保证垫料发酵床活性,可有效减少发酵车间内恶臭气体的产生。
沼气池产生的沼气通过脱硫可用于日常生活的能源及栏舍消毒等。
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通过设施加盖、设施周边绿化等方式降低污水处理设施恶臭的影响。
本项目设一套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食堂油烟经处理后通过烟道排至屋顶排放。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
②地表水环境
拟建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根据工程分析、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水平衡核算,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包括猪尿液、猪舍冲洗水和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等。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氨氮等。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沼气池+污水厌氧+好氧+深度处理”的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员工办公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同通过沼气池及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全部回用于猪舍冲栏用水及种植基地的农田灌溉用水。
③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污染一般不易被发现,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设计受污染的土壤及含水层的治理和恢复,比地表水治理难度要大,费用要高。因此,对地下水污染要采取以防为主的方针。该项目废水农灌的主要对象为项目内的种植基地,农、林灌溉后污水经植物吸收表层土壤中细菌和微生物好氧分解、包气带吸附自净、截留及兼氧、厌氧微生物的分解等共同作用下,有机物很难进入地下水。由于项目地下水用水量不大,项目建设不会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出现。
④声环境
该项目主要噪声有排气扇、水泵、风机和猪叫声,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采用减振、消声、利用厂房自然屏蔽和绿化等降噪措施,猪只叫声通过喂足饲料和水,规范管理等措施来降噪。项目运营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及屏蔽后,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叠加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⑤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猪粪、病死猪及分娩废物、饲料残渣、沼渣、医疗防疫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沼气脱硫剂等。猪粪及饲料残渣经干清粪工艺收集后和沼渣一同送至发酵车间堆肥;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收集后于养殖区冷库冷藏,后由当地畜牧兽医局回收妥善处理;医疗防疫废物属于HW01,其产生后经专门容器收集后于危废暂储间暂储,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产生后一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废脱硫剂产生后于固废暂储间暂储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以上废物均不外排环境,只要在临时贮存和运输环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五、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选址占地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及城乡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面向项目所在地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①公众对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的看法;
②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③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的意见;
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它意见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新县康宁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72087990
联 系 人:刘元志
通讯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城区南湖小区(别墅区)11-1户。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6617655
联 系 人:朱磊林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中北路岳家嘴普提金商务中心B座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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