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硫普罗宁等15个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已建现状
投资规模:总投资4618万元
建设地点:湖北省阳新工业园
建设规模:硫普罗宁1t/a、副肾素400kg/a、葡萄糖依诺沙星1t/a、苄达赖氨酸200kg/a、曲伏前列素1kg/a、盐酸甲氧明15kg/a、奥硝唑500kg/a、盐酸替罗非班5kg/a、盐酸曲美他嗪5t/a、氯霉素300t/a、格列吡嗪500kg/a、二巯丙醇20kg/a、硫酸羟基氯喹20t/a、盐酸赛洛唑啉200kg/a、盐酸乙胺丁醇200t/a。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特征污染因子HCl、H2S、氨、甲醇的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VOCs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要求;甲苯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长江(阳新富池段)水质监测因子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水质现状良好。
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各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 现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结论,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经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规定要求。
3.2.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吸收用水、包装物品清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其中循环水池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其他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富池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本项目对受纳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2.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各产噪设备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废渣、废包装材料、废包装物、废机油、污水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所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包含有机废气、HCl、H2S、NH3等,其中有机废气大部分经冷凝或者膜过滤回收利用,未凝气经水吸收或者碱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氯化氢废气经水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氯化氢和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NH3经二级水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H2S经碱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规定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未收集到的工艺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为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必须以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对物料的运输、存贮、投料、生产、出料、产品的存贮等全过程进行分析,调查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各个主要环节,并针对各主要排放环节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4.1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吸收用水、包装物品清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其中国际精品区工艺废水经厂内浓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公司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富池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4.3噪声
对噪声源进行屏蔽、隔声、减振、消声、减小声能的辐射和传播,用隔声房间、隔声墙等环保措施,同时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等。
4.4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渣为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检修废油为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物为危险废物(HW49),由原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后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为危险废物(HW1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5地下水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源头控制:包括采用清洁生产及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案,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和事故废水的产生;②分区防渗:结合项目生产设备、管廊、贮存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和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定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③地下水监控: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④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方案。
5.清洁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遵循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替代原则。本评价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六方面进行分析,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二级,即国内先进水平。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分别有火灾、爆炸和泄漏等。本次评价风险事故为原料储罐发生泄漏事故。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在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10-6次/年以下,因此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7.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7.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本满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符合《阳新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和湖北省阳新工业园规划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排污口设置和总平面布局合理,总体而言,项目的选址与规划符合当地要求。
8.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当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能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7.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8502768721
地址:湖北省阳新工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电话(传真):027-5990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