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 黄颡口镇江常勤利采石厂破坏环境。
二、整改事项 1、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在该厂未取得环保合法手续前,不准其恢复生产;
2、根据《阳新县露天采石厂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尽快将江常勤利采石厂实施永久关闭或统一整合。
三、整改措施 该采石厂自2013年4月停工停产至今,部分设备已拆除。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工作要求,现将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阳新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波(1359766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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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