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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18-00905 发布日期 2018-03-16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阳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
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粉尘、噪声污染扰民。
二、整改事项
1、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在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针对企业生产噪声经常性超标问题,依法开展调查。
三、整改措施
1、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对粉磨机等设备采取基础隔振、减振等措施;对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如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加装消音器;对高噪声源设备采用封闭式厂房围护结构,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实施收尘系统改造和扬尘治理;
2、公司在东厂界设置了130米长、8米高隔声屏障;
3、根据公司所提供的阳新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阳环监字[2017]第032号),公司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工作要求,现将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阳新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波(13597663480)
邮 箱:331361030@qq.com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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