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 阳新富池远大医药工业园区内5家制药企业排放污水和废气,污染环境。
二、整改事项 1、园区未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审批,否则停产整治;
2、针对园区气味问题,责令园区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快实施,进一步净化园区气味;
3、园区企业所有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重点尾气排放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4、组织卫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该区域内居民健康状况情况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整改措施 1、园区环评已通过审批;
2、已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3、已责令园区制定整改方案净化园区气味。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工作要求,现将该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事项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阳新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波(1359766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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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