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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人民医院(旧院区整体)建设项目环评单位变更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0-00127 发布日期 2020-04-28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阳新县人民医院(旧院区整体)建设项目环评单位变更公示

阳新县人民医院(旧院区整体)建设项目环评单位变更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阳新县人民医院(旧院区整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阳新县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阳新兴国镇儒学路81

项目概况:医院始建于194912月,位于兴国镇儒学路81号。医院现有占地面积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医院资产总值7.6亿元。现有在职职工1100余人,编制病床500张。

二、环评单位变更的情况说明

(一)公示的原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现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环评单位:湖北明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306808

联系人:朱工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德成中心1608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式公布的电话、地址等向环评单位就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环评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后告知公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现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阳新县人民医院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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