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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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thjj/2020-00293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环保督查工作销号程序有关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现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2017年水利部门排查发现,全省1294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中895个未取得水利部门许可,其中561个为无手续的码头和造船项目。
二、整改目标
督促码头企业及造船项目办理防洪专项许可手续。
三、整改措施
1.对全县未办理防洪专项的码头及造船项目进行摸排,责令办理防洪专项许可。
2.督促全县未办理防洪许可的码头及造船项目加快办理进度,对未申请办理的码头责令停业整改。
3.确保完成办理防洪专项手续。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我县对未办理防洪专项的码头及造船项目进行摸排,根据水利厅的要求对未取得水行政许可的7个码头开展防洪影响补充论证。其中,东湖港口码头,富达矿粉粉磨有限公司已全部拆除,岸线基本实现复绿,金鸡建材厂码头,世发搬运站,远东物流公司码头,永春码头,富池装卸公司码头等5个已完成防洪影响补充论证,并按省水利厅下达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并于2020年6月22日已全部验收通过。
2、开展新建涉河建设项目利用岸线合规性审批许可工作,开展长江岸线陆域巡查、水域巡查。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长江非法侵占岸线行为,及时查处。
联 系 人:蒲安群
联系电话: 0714-7393282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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