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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省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0-00295 发布日期 2020-09-10 发布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省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规范报送我市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帐的公示》(黄污防指办文【2018】4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水环境方面,丰水期湖北省重点湖泊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对黄石监测的29个湖泊水质均在Ⅲ类以下,其中劣Ⅴ类水质湖泊13个;2017年对黄石监测的31个湖泊水质均在Ⅲ类以下,其中劣Ⅴ类水质湖泊18个,水质呈下降趋势。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全面遏制水质下降趋势,Ⅲ类水质湖泊必须维持在Ⅲ类标准,Ⅳ类及Ⅳ类以下水质应在稳定水质不下降的基础上有所改善。

整改措施: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落实湖泊管护责任,实现湖泊管理全覆盖;

2、完成市重点湖泊的“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3、启动湖泊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

4、积极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县政府以阳政办函【2019】37号文件颁发了整治实施方案与管护责任,明确属地管理原则与职责。

2、针对我县在省级名录中的63个湖泊,由县水利局、市水利局联合编制了“一湖一策”,并在2020年由市水利和湖泊牵头组织,县水利局配合,由市水文局实地勘察,针对15个劣Ⅴ类湖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5个湖泊的“一湖一策”,并以阳河办文【2020】6号向各镇(场、区)、县直相关部门印发,同时发送到各县级湖长。

3、启动湖泊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每月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对15个重点关注湖泊水质进行了检测,县环保局监测站对全县湖泊进行了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发送相关部门及县河、湖长。

4、积极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河湖管护基础性工作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管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质,修复河湖生态,保障用水安全。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县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波

联系电话:13597663480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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